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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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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将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纳入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执行 市级统筹政策的建议
名称 关于请求将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纳入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执行 市级统筹政策的建议
编号 200 领衔代表 马洪涛 办理部门 市医保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请求将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纳入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的建议

 

白河县地处秦楚交界,距离湖北省十堰市较近,交通便利,十堰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相对较好,我县群众长期以来就有到十堰就医的习惯。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我县经充分调研论证,报经市级管理部门同意,将十堰市人民医院、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等医院纳入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在全省率先实施医疗保险直通车制度、建立全省首家医疗联合体(秦楚医疗联合体),极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安政发[2019]24号)精神,要求建立全市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执行全市统一城乡居民保险制度,统筹区内定点医院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2019年将十堰市定点医院等同为白河统筹区内医院,统一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统一经办结算、监督管理,对白河县医保患者进行“一站式”医保结算服务。据统计,我县约有25%患者在十堰就医,基金报销费用支出占比约30%。2019至2021年近三年来,我县通过实行总额控费支付方式改革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监管、资料审核“四不合理”扣款、次均费用限制等控费监管措施,节省医保基金支出约1300万元,住院患者就医流向得到合理控制,真正做到了服务群众、保障人民健康,合理控制了基金支出,有效遏制了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少了基金过度支付负担,保证了基金安全运行。

2021年11月份起,因统一使用国家医保结算服务平台,我县医保患者在十堰市人民医院、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等医院就医按“统筹区外”执行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结算,致使相关医院不再受我县约束监管,无法再实施总额控费支付管理和日常报销费用审核监管,给我县服务监管和基金安全运行带来极大困难。经测算分析,此举将导致我县每年约增加医保基金支出费用1200万元左右,隐形造成基金赤字风险。

建议:鉴于我县特殊的交通区位以及群众看病就医习惯和需求,恳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十堰市人民医院、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三家医院继续纳入我县定点医院协议管理,按“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管理和经办运行,并给予系统对接技术支持,将医院医保信息平台核心业务接入市级平台,以方便我县参保患者就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邝贤君
安医保函〔2022〕117号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0号 建 议 的 复 函



马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纳入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及执行市级统筹政策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认真调深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跨省直联问题

为方便参保群众就医,自2008年,白河县社保部门将十堰市人民医院、太和医院、国药东风总医院3家医院纳入定点,通过人社系统的金保工程核心平台网络直联,统一协议管理、一经办结算、统一监督管理。

2019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新组建医保局,实行城镇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合疗“两保合一”推进市级统筹白河县医保局继续与湖北3家医院实行定点协议管理,继续按照原路径通过人社系统平台直联,执行异地就医政策(与到西安就医政策一致),实行总额控费管理

2021年开始国家医保局部署“全国一张网、一码通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我市医保新平台于2021年11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原人社系统金保工程网络平退出。自此,我市医保业务和医保信息数据与全国互联互通,实现医保服务“一网通办、数据互认、实时结算、智能监管”新格局,为推进省级统筹打下基础。医保新平台“全国一套系统”,所有医保经办机构、医疗医药机构“一事一码、一药一码、一物一码”,一个医药机构只能对应一个经办机构,白河县与十堰市3家医院跨省直联和协议管理业务终结。群众在十堰市医院就医,执行异地就医待遇政策不变且费用结算和报销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关于基金安全问题

白河县与十堰市3家医院不再定点协议管理,群众在十堰就医直接异地结算,对于我们基金安全和风险控制提出了严峻挑战。市县医保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中省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医保惠民政策,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和群众利益:一是进一步做实市级统筹,落实全民参保计划,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发挥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功能,确保基金收支平衡、运行稳健;二是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每季度开展一次新平台大数据筛查分析和异地就医重点核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十堰市医保部门联合检查,畅通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合力和实效;三是推动“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和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支持县级医院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四是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发挥医保政策牵引性作用,引导有序就医。这样多措并举,通过内提质量、外控风险,把更多的病人留在统筹区内“看好病”,把更多的资金用在优质医疗资源“有保障”。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您的建议,对于指导和督促医保民生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医保惠民政策和中省医保工作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做实市级统筹,优化医保服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努力把人民群众治病就医的事办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并请您一如既往对医疗保障工作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