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 安置工作建议 | ||||||
编号 | 202 | 领衔代表 | 罗煜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切实做好中心城市棚改项目房屋征收 安置工作建议
自2015年中心城市先后实施11大片区1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以来,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安置及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和人力。持续推进中心城市棚改项目善始善终,确保中心城市棚改项目资金基本平衡、所有项目顺利实施。中心城市基础设施、整体面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条条街道井然有序,一个个破旧不堪的棚户区被配套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所代替,道路狭窄、污水四溢的脏乱差面貌,变成了道路宽敞、绿树成荫的新颜,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同时,棚改项目的实施,直接带动了城市重点骨干路网建设,有力保障了东坝汉江大桥、泸康大道、西坝防洪堤、长春路、安康体育馆、汉江大剧院、北环线等一大批市政道路和公益项目建设,真正让安康城区在“破”与“立”中蝶变。 但随着国家棚改政策宏观调整,中心城市棚改项目陆续进入扫尾阶段,做好棚改项目回迁安置这后半篇文章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中心城市11大片区17个棚改项目,共征收房屋5509户,其中选择产权调换共2010户,需安置房面积39.35万平方米。截止目前,实际回迁安置12.04万平方米,还有27.31万平方米未安置,回迁率30%,还不到三分之一。由于大部分征迁群众未得到及时妥善安置,部分群众颠沛流离,常年奔波在租房、找房的路上,甚至有少部分群众为了节省过渡费的开支,租住简易房、简易工棚,生产生活极其艰苦,导致征迁群众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要求尽快回迁安置,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也给当前房屋征收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同时,中心城市大部分征迁户自签订征迁协议至今已长达7年之久,按照棚改政策规定,对超过三年未安置的征迁户,将要支付原过渡费标准双倍的逾期过渡费,直接增加了征迁安置成本,给本来就很紧张的政府财力增大了经济负担。 建议:为切实加快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扫尾工作,保障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有效防范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1、请市住建部门高度重视棚改项目安置工作,切实筹集落实安置房源缺口,确保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2、请市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分类施策,一事一议,对已经建好的安置房(如西关、金川、瀛湖路片区安置房),要立即组织验收、交房、分配;对正在建设的安置房(如长春片区、柑树安置点、兴安片区安置房),要督促代建施工单位,加班加点,大干快上,赶工期、赶进度,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对东南片区棚改项目,涉及还未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安置房,要加快办理安置房建设审批手续,争取早日开工,早日建成,早日分配,早日安置。 3、请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切实解决征迁群众的逾期过渡费按时发放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专项资金,保障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