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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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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编号 206 领衔代表 徐信波 办理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8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大批市区重点项目得到了快速推进,长春片区、城东新区、高新区、五里工业园区、恒口新区等均快速发展。极大地拉动了城市骨架,提升了基础配套,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加快城市建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区、镇办、村组、群众舍小家、顾大家,村民积极配合征地拆迁,村组牺牲集体利益,损失很多优质村办企业、农业产业园。镇办不惜乡镇企业被征用。在极大地促进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同时,也影响了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造成镇办村组极大的困扰。为此,市政府出台了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相关征地拆迁重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按征收土地面积,除掉公益产业、公共服务部分以外,按3%给予村组划拨国有商业预留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失地农民长期有效的稳固发展。但是,相关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村的预留地却迟迟不能兑现,严重影响和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无法保障群众利益,引发了范围广泛的群众矛盾、社会矛盾。极大的困扰基层政权,影响镇村发展规划,伤害群众利益,社会矛盾空前剧烈,不断引发信访案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

建议:

1、加快推动预留地划拨手续,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所划拨预留地满足交地条件。完善征迁任务。道路、电网、水网、光电网络迁改相配套建设。不能一交了之,给村组留下后遗症。

2、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政策资金配套建设支持力度,协助镇村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促进项目招商起成效,发挥资源能效。

3、指导项目定位,减免项目审批程序、减免税费、简化程序。快速高效推动村集体预留地建设。



复函
类别B

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吴大林
汉政函【2022】69号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徐信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现复函如下:

针对您所提出的涉及安康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等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47号)等文件要求,在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用地及规划审批权由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

前期,区政府已多次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妥善解决长春片区、主城区等区域多个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问题。在市区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新城办范围内涉及的项目征迁及建民办长春片区的长春村、七里沟村2个村已全部落实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的划定,建民办的其他部分村因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工作未完成,待完成后,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将及时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面积划定工作。涉及其他项目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面积的划定工作,市自然资源局正在逐步落实。同时,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征安办等部门也正在积极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请求尽快落实相关政策。

最后,感谢您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琳
安自然资函〔2022〕377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06号建议的复函



徐信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村集体预留地政策适用范围问题

您的建议主要涉及长春片区、城东新区、高新区、五里工业园区和恒口新区等区域的项目建设,解决村集体预留地问题。按照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安政办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我局只负责中心城区市本级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涉及的村集体预留地落实工作,其他区域是否参照执行村集体预留地政策问题,应以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关于落实中心城区市本级村集体预留地情况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问题,我局市土地统征整治中心会同被征地镇(办)村(社区),结合被征收土地面积和规划用途,逐村进行了村集体预留地面积的核算,并申请规划部门进行规划选址。截止目前,已落实了新城办事处、江北办事处、吉河镇范围内被征地村集体预留地工作;关庙镇周台社区预留地落实工作正在实施中;建民办事处范围内已落实七里沟社区和长春村预留地工作,长岭村、黄沟社区、新胜村、长铺村、四档村、张湾村、宋家营村预留地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中。

三、关于加快推动预留地划拨手续、出台相关政策等问题

我局在落实预留地选址、规划审批、供地等程序上,各职能科室相互配合,尽可能满足镇(办)村(社区)要求,尤其是在预留地选址上,充分考虑预留地效益最大化,尽量把预留地选在已建成的城市道路两侧规划的商业地块上。涉及预留地政策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将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尽快修改完善安政办发〔201147号文件,以便快速、高效推进村集体预留地工作。

感谢您对中心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自然资源事业,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致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