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 ||||||
编号 | 206 | 领衔代表 | 徐信波 | 办理部门 | 市自然资源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市建设征迁村预留地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大批市区重点项目得到了快速推进,长春片区、城东新区、高新区、五里工业园区、恒口新区等均快速发展。极大地拉动了城市骨架,提升了基础配套,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保障市、区重点项目快速推进,加快城市建设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区、镇办、村组、群众舍小家、顾大家,村民积极配合征地拆迁,村组牺牲集体利益,损失很多优质村办企业、农业产业园。镇办不惜乡镇企业被征用。在极大地促进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同时,也影响了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造成镇办村组极大的困扰。为此,市政府出台了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相关征地拆迁重点村集体经济发展,按征收土地面积,除掉公益产业、公共服务部分以外,按3%给予村组划拨国有商业预留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失地农民长期有效的稳固发展。但是,相关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村的预留地却迟迟不能兑现,严重影响和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无法保障群众利益,引发了范围广泛的群众矛盾、社会矛盾。极大的困扰基层政权,影响镇村发展规划,伤害群众利益,社会矛盾空前剧烈,不断引发信访案件,甚至恶性事件的发生。 建议: 1、加快推动预留地划拨手续,落实相关政策。保障所划拨预留地满足交地条件。完善征迁任务。道路、电网、水网、光电网络迁改相配套建设。不能一交了之,给村组留下后遗症。 2、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政策资金配套建设支持力度,协助镇村规划设计。完善配套设施建设,促进项目招商起成效,发挥资源能效。 3、指导项目定位,减免项目审批程序、减免税费、简化程序。快速高效推动村集体预留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