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统筹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垃圾分类的建议 | ||||||
编号 | 217 | 领衔代表 | 乔永信 | 办理部门 | 市城管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8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统筹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垃圾分类的建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是当前城市环境治理中的一个难题,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全过程”“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使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我市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建议如下: 1、各相关职能部门、物业服务机构应加强对全市办公场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提高人们对生活垃圾管理相关法规的知晓度,提高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依法守法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特别要做好从小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2、突出重点,加强对厨余垃圾的分类管理。居民小区是产生厨余垃圾的重要场所,要加强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重点引导居民将滤出水份后的餐厨垃圾分类投放,避免和其他垃圾混投,房管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纳入对物业服务机构的考核和评级内容。 3、加大措施,努力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将可回收垃圾尽量回收,增大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大力倡导减少餐饮浪费,对浪费行为实行惩戒,让单位、学校食堂、餐饮单位产生的厨余垃圾最大程度地减量;倡导酒店、宾馆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投放和使用。 4、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查处力度。相关部门、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单位、居民小区内未按照规定对垃圾进行分类的行为进行干预、纠正和宣传。引导职工、居民养成分类装袋、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督促并规范投放行为。对拒不听从劝阻的,要将线索报告城管部门,依据生活垃圾管理相关规定对不遵守分类和投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真正落在实处。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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