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紧缺问题的建议》(第225号)收悉,市委办公室转交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办理,根据我办职能职责,现就您提出的“在全市核增幼儿园教师编制,满足实际保育保教工作需要”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公办幼儿园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根据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自201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后,省上未下达公办幼儿园编制。2013年按照省编办印发《陕西省幼儿园编制核定标准(暂行)》(陕编办发〔2011〕195号),我办组织启动了全市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工作。2013年9月,批复各县区设立了137所公办幼儿园,共核编制3128名(从中小学调剂编制2177名、新增951名),其中为旬阳核定幼儿园编制524名(从中小学调剂编制367名、新增27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2013年底机构编制年报统计时,中、省发文严令各地不得突破2012年底的编制总数,我市2013年新增的951名公办幼儿园编制被省上核销。
当前,我国人口政策调整,急需要改进公办幼儿园办园方式,不是只有设机构核编制的幼儿园,才是办公幼儿园,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通过政府对学前教育生均补助等方式,举办普惠性公办幼儿园。根据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指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相关精神,机构编制部门将全力推进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用人总额内聘用的老师享受事业单位政策,与编制内人员实现同工同酬,逐步缩减使用编制的幼师比例,也确保公办幼儿园用人之需。下一步,我办还将继续积极向省上呼吁,争取省上倾斜公办幼儿园专项编制。在省上未下达专项编制前,建议旬阳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实行人员编制备案管理,为全市全面推开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视、关注和理解,敬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