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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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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政策支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政策支持的建议
编号 235 领衔代表 谢荧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市乡村振兴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类别 A
正文

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

提升政策支持的建议

 

当前,虽然安康已经取得了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巩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特别是全市4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住房安全成果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以岚皋为例,通过“十二五”陕南避灾搬迁和“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解决了1.75万户农户的住房安全。2022年3月上旬,县住建局对全县唯一住房是土木结构房屋的农户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截至目前仍有3067户土木结构石瓦盖顶的房屋,对居住群众的安全带来了一定隐患,实施住房安全提升工作十分必要。

一是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陕南山区“十年九灾”,每年都要经历长达5个月的汛期,这些土木结构房屋极易受到暴风雨的损害,住房安全问题存在较大隐患。二是通过调研发现,土木结构住户大多土地条件相对较好,家中一般上有老下有小,在家以种庄稼或周围打零工为主要收入来源,对土地依赖性强,搬迁愿望不强。三是不符合搬迁政策,暂时无法改变住房现状。唯一住房是土木结构房屋对象中,部分农户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也有部分农户土木结构较好未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但是家庭经济都不宽裕,缺乏政策支持,无法改变住房现状。

建议:恳请市级层面通过争取或统筹财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的倾斜支持,通过市县级配套出一点,农户出一点,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安全住房保障水平。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乡振函〔2022〕78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5号 建 议 的 复 函



谢荧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恳请市级层面通过争取或统筹财力,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的倾斜支持,通过市县级配套出一点,农户出一点,切实提升困难群众安全住房保障水平。”的建议,我们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充分借鉴吸收。

一、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完善机构、建立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11个专项工作组。其中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和因灾倒塌、损坏房屋安全鉴定及恢复重建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试点,破解农村安全住房焦点难点问题。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农村安全住房资金投入力度,指导引导帮扶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建立健全农村安全住房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工作闭环,推动“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落地落实。

(二)明确职责、定期排查。我市地处秦巴山区,极易出现洪涝灾害和次生地质灾害对农村住房造成损害,特别是山区临山临水的农村房屋,是隐患重点地区,独居老人和残疾人是重点监测人群。我局要求镇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及基层帮扶力量,每年初对农村房屋安全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强化汛期、冻融期日常排查,及时对排查出的疑似危房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现销号清零。1-6月份排查鉴定后纳入危改计划的,要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7-12份排查鉴定后纳入危改计划的,要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改造。

(三)面对灾情、积极应对。去年8月我市遭受多轮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导致全市10县(市、区)普遍受灾,尤其是群众住房损毁严重,我局迅速启动防汛救灾防返贫工作措施,代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全力抓好灾后重建防止因灾返贫致贫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因灾房屋损毁群众过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情灾情预警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系列政策工作文件,针对房屋受损问题,通过解决临时性过渡住房、协助购买移民安置点房屋、投亲靠友等方式保障受损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协调住建部门加强汛期农房安全排查,严格落实预警应急机制,及时撤离群众妥善过渡安置,及时开展受灾农房应急评估鉴定,锁定农户信息,将符合政策的受灾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纳入危改计划。

(四)出台办法、支持提升。一是市乡村振兴局代拟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支持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安办函〔202157号)要求“市级财政配套衔接资金分配在按正常因素分配基础上,从2022年起,每年每县再按不低于300万元倾斜安排”等系列倾斜支持政策。同时在对上工作汇报中,将加大重点帮扶县支持作为重要请示内容。二是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审计联合印发《安康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乡振发202110号)已经确定“衔接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县级根据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要求,结合年度任务因地制宜确定衔接资金项目,负责项目实施、变更、验收等工作。”三是《安康市农村安全住房保障提升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三)其他方面安全住房保障对象。...,对长期外出务工无房户,经研判评议,不能通过自身能力自建或购房解决安全住房的,由县(市、区)统筹给予适当补助,帮助解决安全住房(具体补助标准由县级确定);对农村一般农户经鉴定住房不安全的,可列入人居环境改造工程等,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由农户提升改造(具体奖补标准由县级确定),确保住房安全。四是近期省上正在研究出台关于“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加快发展十条政策措施、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十四条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统筹规划、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要素聚力支持。五是近期省市正在研究出台《乡村建设行动方案》中,将“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纳入15项重点任务之一,并请住建系统牵头制定推进方案,将农村低收入群众等纳入范围,建设信息平台、完善技术规范。

二、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1年,全市因灾导致农房受损5704户,其中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3160户,一般农户2544户。今年以来,紧盯房屋因灾受损群众,目前已落实应急、住建及市县灾后补助资金总计12736.15万元,修复受损农房(拆除重建)4066户,其中低收入群体1781户。农户自行修缮或采取搬迁安置等其他方式保障1638户,其中低收入群体763户。我们坚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队伍不散,实现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改造中积极推广应用农房设计图集,在保障住房安全的基础上,尽量兼顾美观、舒适、经济、环保、生态,不断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三、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向中省汇报衔接力度,尽力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户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关注诚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2〕829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5号建议的复函



谢荧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住房安全提升政策支持”的议案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安康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议案回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函〔2016〕329号)要求,我局紧紧围绕“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累计完成“非易地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6万户(其中岚皋县累计实施危房改造1767户)。

“十四五”以来,为全力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住建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精神,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对象从原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调整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等6类重点对象,同时对未享受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已脱贫农户给予支持。我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2021年共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44户(其中岚皋88户);持续强降雨灾情,经征求农户意愿后,将3614受灾农房纳入灾后修复重建计划(其中岚皋311户,截止2022年6月底已全部竣工入住2022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745户(其中岚皋县745户,已竣工511户)。

在做好危房改造的同时,我局省住建厅积极申报,争取中省补助资金用于我市农村风貌提升。全市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年至少100户宜居农房改造名额;结合传统村落连片保护、中省传统村落、农房抗震补助等工作,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使全市农房逐步实现安全宜居的目标。

我局在农房建设方面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多次获得中省的激励表彰,但我们深知与广大农村群众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针对您提出的相关意见,我局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对照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住建职能,主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过硬支持措施,统筹推进,确保实效。一是加大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在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因突发情况导致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鉴定为危房的,根据农户意愿,优先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积极推进宜居农房改造工作。当前因保障政策的局限性,未进入低收入群体序列的农户无法享受危改的政策,导致房屋安全和居住环境无法得到提升。我局将积极与行业主管部门保持沟通,争取更多的宜居农房改造名额,并向国家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力争缓解一般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压力。三是积极推进源头减量。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新建农房“避害”选址原则和按图施工。免费向有建房需求的农户提供《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安康市轻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设计图集》,按照标准实施建设。四是积极探索农村住房安全保险政策。年初我局多次与保险企业会商,研究制定了《安康市农房保险方案》(讨论稿),并报省住建厅审阅,旨在提高农村受灾群众重建资金保障能力,增强保险机制在应对自然灾害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提供现有农村住房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相关数据,积极推动农房保险政策落地。

感谢您对全市村镇建设事业特别是在农村住房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将持续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住建厅的工作汇报和对接,在政策范围内积极争取中省资金,为确保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宜居品质提升提供更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