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 ||||||
编号 | 238 | 领衔代表 | 罗煜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汉滨区政务大厅所在地——水景湾小区周边无停车场所,导致前来办事群众停车不便,时常发生办事群众路边临时停车被交警贴条、处罚,有当地人在已被征收(暂时未开发利用的空闲)的土地上设卡乱收费等问题,出现办事群众多次向12345投诉、呼吁无果等情况。 据了解,汉滨区政务大厅每天接待办事群3000多人,每年有30万人次市民到政务大厅办事,市民反映群众到汉滨区政务大厅办事停车非常的困难。网络上经常出现水景湾小区内业主就因停车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和物业发生冲突问题,政务大厅周边公路旁也没有停车位,交警大队经常贴罚单,办事群众意见很大,经常拨打12345热线投诉,群众在网上举报当地人在附近已被市统征中心征收的(暂未开发利用的空闲地)土地上设卡收费无人管理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方便办事群众角度出发,真正为群众解决办事停车难问题。 建 议: 1、由交警大队将水景湾小区周边公路两边划停车位,由市城投公司经营管理,解决部分办事群众停车问题。 2、由市住建、市城管、市征收办、市城投公司等部门负责,将欢喜岭路水景湾小区段道路北侧空地(已征收暂时闲置土地)平整硬化,规划开发为公共停车场,解决部分办事群众停车问题。 3、由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土地征收办、交通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对在欢喜岭路水景湾小区段道路北侧已征收暂时闲置土地上设卡收费的当地人进行查处,涉及违法收费行为进行严惩,保护办事群众正常停车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