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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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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名称 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编号 238 领衔代表 罗煜 办理部门 市公安局 市城管局 市住建局 汉滨区人民政府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9 类别 B
正文

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

 

汉滨区政务大厅所在地——水景湾小区周边无停车场所,导致前来办事群众停车不便,时常发生办事群众路边临时停车被交警贴条、处罚,有当地人在已被征收(暂时未开发利用的空闲)的土地上设卡乱收费等问题,出现办事群众多次向12345投诉、呼吁无果等情况。

据了解,汉滨区政务大厅每天接待办事群3000多人,每年有30万人次市民到政务大厅办事,市民反映群众到汉滨区政务大厅办事停车非常的困难。网络上经常出现水景湾小区内业主就因停车问题多次与开发商和物业发生冲突问题,政务大厅周边公路旁也没有停车位,交警大队经常贴罚单办事群众意见很,经常拨打12345热线投诉,群众在网上举报当地人在附近已被市统征中心征收的(暂未开发利用的空闲地)土地上设卡收费无人管理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方便办事群众角度出发,真正为群众解决办事停车难问题。

  议:

1、由交警大队将水景湾小区周边公路两边划停车位,由市城投公司经营管理,解决部分办事群众停车问题。

2、由市住建、市城管、市征收办、市城投公司等部门负责,将欢喜岭路水景湾小区段道路北侧空地(已征收暂时闲置土地)平整硬化,规划开发为公共停车场,解决部分办事群众停车问题。

3、由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土地征收办、交通局、税务局等部门负责,对在欢喜岭路水景湾小区段道路北侧已征收暂时闲置土地上设卡收费的当地人进行查处,涉及违法收费行为进行严惩,保护办事群众正常停车的合法权益。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2〕897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复函



罗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近年来经济不断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随之而来的交通拥堵已经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迫在眉睫。结合我局职能,我们在加强安康城区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

(一)科学规划点位布局。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已编制完成了《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现状为基础,对中心城区停车点位建设近期和远期规划布局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分析,明确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户外公共停车泊位设置分布,并在翠屏路南、欢喜岭路南侧规划共2处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将缓解政务大厅周边停车难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化解停车矛盾。

(二)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按照“配建为主,公建为辅”的要求,一方面规划部门对开发小区配建停车场建设作为首要条件,规划设计无停车场的,不予审批;另一方面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步伐。近年来,已建成投用金州南路、少年宫 金州广场巴山东路瀛湖路香溪路藏一角大明宫汉江公园等公共停车场2022年,将继续围绕“项目配建、公产腾建”,重点依托闲置公产腾退,进一步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

二、加大公共停车管理力度

(一)规范停车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提高路边占道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交通拥堵及停车难问题,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中心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和沿街停车位统一由市城投公司进行管理,有公共停车相关收费标准全部按照政府定价执行,保证了合理收费。

(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由城管牵头,联合住建、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快推进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出台,目前已印发《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对沿街停车位进行统一的布局规划,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建立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停车管理系统,提升广大市民对公共停车管理服务的接受程度及用户体验。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复函
类别A

汉滨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吴大林
汉政函[2022] 143号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复函



罗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复如下:

今年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泊车难问题,按照事权划分,积极主动配合市城投公司、市泊车公司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增设道路停车泊位。我区联合市城投公司、市泊车公司实地踏堪、反复商讨,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积极配合,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统一划线,在中心城区江北大道等12条路段施划固定停车泊位975个,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的欢喜岭路及兴安西路、大北街等14条路段施划夜间停车泊位492个,新增固定全天停车泊位92个,并协调水景湾等小区对外开放停车泊位,方便办事群众停车。

二、加快停车设施建设。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民生实事办理。今年以来,市区联合建成停车泊位3717个,在高井路、东内环路、金州南路、城市风景小区、内环路、安康之眼、苏宁易购、水西门、兴华名城设立9处停车场1806个停车泊位。根据《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近期又汉滨区政务大厅附近规划了两处停车场,其中翠屏路南侧规划建设的永久停车场,占地3600平方米,设停车泊位120个;欢喜岭路南侧规划建设的永久停车场,占地3000平方米,设停车泊位100个。该两处停车场建成后,必将有效解决汉滨区政务大厅周边泊车难问题。

三、强化停车秩序整治。区交警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多轮次“三车”停放专项整治。截至目前,施划、翻新、维护“三车”停放泊位3.3万余个,安装人行道物理隔离桩2500个,拖移违规停放非机动车750余辆。针对您反映的水景湾小区道路北侧闲置土地设卡收费问题,区城管执法分局多次现场核实,未发现违法设卡收费行为。

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区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分局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私设停车场乱收费问题的发生

最后,感谢您对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区各项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公安局

签发人:崔锐利
安公函〔2022〕23号
安康市公安局 关于市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的复函

              


罗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汉滨区政务大厅周围设置停车场,解决办事群众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很好,提出的问题客观具体,具有指导性、可操作性,对我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很大的推进作用,涉及部门也很广,有政府及城管、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发改、自然资源等多个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政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停车场建设由市住建部门监督管理,停车场管理由城管部门主管,停车场建设用地的保障和监督工作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主管,停车场收费监督检查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停车管理、泊位设置、停放收费、监督考核等方面明确定位,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形成工作合力。

市区公安交管部门按照职权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在依法查处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同时,主动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把解决“停车难、停车乱”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主动作为,巩固深化城市“113”联勤联动机制,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全力推进中心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建设,着力解决城市交通基础建设、交通环境改善提升等工作短板和难题;围绕创建“两复审、两迎验,两推进”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违法停车、占道经营等交通秩序整治提升行动,规范“三车”停放秩序,深入推进“车让人 人守规”文明交通、治乱缓堵保畅、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同时,通过深入调研在城区老旧小区周边道路开辟夜间车位,允许周边小区居民免费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停车位不足问题,准许21条城区路段夜间停放车辆,4条路段准许夜间、周未、法定节假日全天停放车辆,增加临时停车泊位1000多个。通过综合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建议中有关对水景湾小区周边公路划停车泊位将欢喜岭路北侧闲置空地规划为临时停车场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多次组织民警进行实地查勘。水景湾小区建有停车场且对外开放,基本能满足政务大厅办事群众停车需求,很多群众不愿到停车场停车主要是停车收费问题。对水景湾小区周边公路划停车泊位及建设临时停车场尚需相关部门进一步进行综合评估。有关查处违法设置停车场收费的建议政府也十分重视。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已开展联合执法,对公共停车场无照经营、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停车收费不公示或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同时,鼓励对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等行为进行举报。针对您的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将积极向城管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反映,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配合落实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