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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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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工作倾斜支持的建议
名称 关于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工作倾斜支持的建议
编号 241 领衔代表 李举军 办理部门 市医保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工作倾斜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旬阳市的中医药工作得到长足发展,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市中医院完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采用中药配合中医适宜技术等多种疗法治疗疾病,已成为全市中医药的特色亮点;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中医康复科,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不同领域的特色优势;通过旬阳市中医院的不断指导,21个镇(中心)卫生院建成了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开展多中医适宜技术;全市80%以上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药,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老百姓知晓、信任、使用中医药的良好局面已全面形成。随着中医药业务的广泛普及和发展,需要医保政策层面上给予中医药工作倾斜支持。

然而,现行的医保政策,在以下个方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医药业务的普及和发展:一是在住院报销上,中医药服务虽价格低廉,仍有诸多限制,特别是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上,对涉及“水、磁、电、热、光”及各种康复理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虽然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9项中医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但是限定了严格的支付范围和条件二是在中医理论和技术创新上,没有相应的鼓励性政策不能单独立项给予报销是在中药饮片使用上,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中,还有阿胶、蜂蜜等30余种中药饮片,医保不给予支付,90余种口服中成药、50余种中药注射剂限制基层医疗机构使用。

建议:

1、降低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在现行基础上降低20%;提高中医药服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提高5—10百分点;遴选一批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2、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技术含量和人力成本,对中医各类诊疗项目的价格适当提高;加快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对填补诊疗项目空白的新增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辟审核绿色通道,支持中医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将治疗性、辅助性中医特色适宜技术项目一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取消中成药和中药注射剂基层限制政策,市域内二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用二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将中药饮片及常用的疗效确切的中成药确定为医保甲类项目。

4、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将门诊慢特病诊疗中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统一制定日间病房的病种目录,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实施按病种付费。

5、将儿童康复治疗病种,如脑瘫儿童孤独症、智力低下、语言发育迟缓、运动障碍等需要长期进行康复训练的,纳入门诊统筹报销。

6、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作用,将符合疫情诊疗规范的中医药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邝贤君
安医保函〔2022〕106号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41号 建 议 的 复 函



李举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工作倾斜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在调节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医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医保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

一、关于医保支付政策向中医药倾斜支持。省医保局正计划在年底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城乡居民住院支付比例会有所提升,起付标准将结合上年度次均费用确定,中医院等专科医院住院起伏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会有一定幅度下降。今年,我局印发了《安康市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医保发〔2022〕25号),从2022年起,启动实施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我们将在下步的改革过程中,积极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预付、病种分值权重等方面对中医类医疗机构和服务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同时积极探索对康复医疗、安宁疗护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中医优势病种按床日付费。对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优势,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二、关于提高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新增项目审批。为支持中医项目发展,在近年历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时,均将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作为上调的重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时,中医诊疗项目价格涨幅达到30%,在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又分别提高了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部分中医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今年执行的《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又将中医特色优势突出的2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15%。在今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仍将不断深入和强化。同时我市也加快了新增服务项目审核申报,进一步明确并优化新增项目受理流程,不断完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管理,实行按季受理审核报送。截至目前,已受理并向省局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55项,推动医疗服务新技术尽快落地。

三、关于取消中药基层限制。目前药品目录统一由国家医保局牵头制定,专家们按照合理用药、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反复论证,严谨规范地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重点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对容易过度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其临床价值、临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支付限定,限定范围中包括了医疗机构等级。同时明确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中、省药品目录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药品使用范围,不得将药品目录内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

2022年4月起,省医保局开展了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将“汉防己甲素”等29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范围,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试点药品费用时,均按照统一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同时,将试点药品的支付范围修改为按照药品说明书支付,不再做限定支付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情况的调研,筛选出一些急需且必须的基层用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在《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时,将基层医疗机构和患者急需且符合政策规定的药品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范围,或是纳入医药药品支付标准试点范围,放宽用药限制,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四、发挥中医药在慢特病防治中的作用。根据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药品适应症明确的中成药和用于疾病治疗的中医项目均纳入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支付范围,而中药饮品因其价格不稳定性,结合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在现阶段仍需谨慎对待,尚不能完全放开使用和支付。

五、关于将儿童康复治疗病种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将中医康复理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问题,一直是我们医保待遇政策调整的重点,亦是难点。一方面,康复理疗项目对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效果显著;另一方面,纳入范围过大会存在过度诊疗的风险。今年7月1日起,我局在原有的29项纳入医保支付的康复理疗项目之外,又将儿童康复常用的“引导式教育训练”“平衡功能训练”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调研和政策调整力度,逐步将受众度高、疗效确切的中医康复理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六、关于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治中的作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医药以其独特优势和作用在抗击疫情阻击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医保部门秉承“先救治、后结算”原则,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新冠肺炎救治,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包括中医药在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均纳入支付范围,确保患者治疗无忧。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恳请您继续为我局和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