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提升乡镇医疗机构就医条件及完善合作医疗政策的建议 | ||||||
编号 | 256 | 领衔代表 | 李文凤 | 办理部门 | 市卫健委 市医保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提升乡镇医疗机构就医条件及 完善合作医疗政策的建议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乡镇医疗机构担负着基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工作,是打通医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在市县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乡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但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技术人才匮乏,留不住人。技术过硬、素质较高的医生几乎都选择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业,导致乡镇医疗机构存在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足、队伍断层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乡镇卫生院能够看病的医生严重不足,卫生室工作人员老龄化,很多村医不会电脑基本操作。二是医改政策和机制还不尽完善。由于乡镇医院用药都是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品种不全、配送不及时问题造成医生用药受到限制,治病效果下降,患者纷纷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病,导致村卫生室医生收入较低。加之很多药品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尤其体弱多病的老人,很多药品不在镇村卫生室报销范畴之内(如感冒灵颗粒、肠炎宁颗粒、牛黄软膏、风油精等),药品配备数量较少等,导致基层患病群众对乡镇医疗卫生水平失去信心。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标准不稳定且涨幅过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由2003年每人每年10元涨到现在的320元,不论年龄,年年增长。四是养老问题重视和关注还不够。60岁以上的老年人曾经在三线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计划生育以及农林两税征缴等方面也为社会做过很多贡献,如今年老多病,不得不就医但有些费用又够不上报销范围,其收入远远支撑不了高额就医费用。在当今我国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已成为政府和全社会日益关注的民生问题,政府更应高度重视这部分老人的养老问题特别是看病就医问题。上述问题制约了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事实上形成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建议: 1、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放宽专技人员招聘条件,采取定向分配、制定限制医药人才自由流动的政策、免费培养等方式,使具备专业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2、完善基层医务人员的激励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提高绩效工资标准,在年度考核及职级晋升上给与一定的政策倾斜。在保证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医疗设施设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同时,加大对基层卫生人员经费的投入,完善长期扎根基层工作的医务人员的福利政策。 3、及时了解群众用药需求。经常性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用药需求,把常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报尽报,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合疗物有所值,从而提高群众合疗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群众对乡镇医疗卫生水平的满意度。 4、对60岁以上年老多病且经济困难的老人,免缴合作医疗并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同时提高门诊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