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石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261 | 领衔代表 | 梁鸿 | 办理部门 | 市发改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支持石泉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建议
抽水蓄能是当前技术最成熟、经济性最优、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绿色低碳清洁灵活调节电源。加快发展抽水蓄能,是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消纳能力。赵一德省长在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氢能示范项目实施,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1年4月以来,石泉县积极配合中国电建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工作。经前期选址、初评等,位于石泉县城关镇五三村的石泉抽水蓄能电站和位于城关镇、曾溪镇的石泉光东山抽水蓄能电站符合选址要求,均已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项目储备。同时,在中国电建西勘院的精准指导下,我县严格按照选址要求,另外选择了后柳镇磨石村抽水蓄能电站、后柳镇金家沟抽水蓄能2个备用站点。但由于石泉抽水蓄能电站、石泉光东山抽水蓄能电站部分规划区涉及生态红线需调整,暂时未能列入“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 为此建议: 1. 建议市级层面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市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 2. 恳请市上加大对石泉抽水蓄能电站、石泉光东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支持力度,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对电站规划区涉及生态红线予以调整,争取早日列入“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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