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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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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政府补贴农村空巢留守老人 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
名称 关于实行政府补贴农村空巢留守老人 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
编号 289 领衔代表 黄丽 办理部门 市民政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3-29 发布日期 2022-03-28 类别 B
正文

关于实行政府补贴农村空巢留守老人

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以及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农村空巢、留守老人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特殊群体。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农村空巢、留守老人经济收入低、健康状况差,子女们长年外出务工,“忠孝难两全”,老人们无人照顾,生活条件艰苦。农村空巢、留守老人中长年患病的比率高,子女外出谋生不能及时陪护照料老人,通常小病忍,大病拖,致使常年遭受疾病折磨,宁愿自己受苦,也不愿给儿女找麻烦。老人们的养老状况、服务需求和现有的养老体系供给之间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生活来源问题、无照护问题、孤独寂寞问题、安全风险等,已成为妨碍乡村振兴建设的巨大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有系统的措施来解决。对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低收入家庭中的农村空巢、留守失能、半失能老人实行补贴机制,有利于既解决外出务工儿女的后顾之忧,又解决了空巢留守老人的生活问题。

建议市民政局论证调研对农村空巢留守老人入住民营养老机构实行政府补贴。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民政局

签发人:燕卫东
安民函(2022)134号
安康市民政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复函



黄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行政府补贴农村空巢留守老人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七次全国普查公布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52.3万人,占常驻人口20.98%,其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37.2万人,占常驻人口14.94%。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从而形成了“留守老人”这一特殊群体,他们生活问题面临着许多的困境。一是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少。农村留守老人大多过着“出门一孤影,进门一盏灯”的寂寞生活,缺少亲情慰藉和生活上的照料,心里有话没处述说,容易产生抑郁症。二是生活照顾不够,安全隐患多。农村留守老人突发疾病时,因家中无人或抢救不及时,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三是劳动强度大,生活质量差。农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靠自己劳动所得和子女微薄补贴。老年人舍不得花钱,大部分农活都是自己做,劳动强度超过同龄人。多数留守老人生活节俭,舍不得吃穿,生活质量较差。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活动。以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为重点,联合9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开展定期探访。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截至目前,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345个,覆盖率达80%;建立农村互助幸福院绩效评估制度,对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农村互助幸福院,按每个1万元标准进行奖励。三是建立留守老人入民办养老机构补贴机制。按照入住民办养老机构留守空巢老人生活能力状况,每人每月补助50至150元。

黄丽代表,您提的关于实行政府补贴农村空巢留守老人入住民营养老机构的建议我们已在落实。下一步,我们持续抓好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一是营造尊老敬老氛围。主流媒体发挥相应作用,强力宣传报道尊老敬老典型人物和事迹,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规的宣传力度,曝光不赡养老人典型案例,督促子女依法赡养老人。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养老服务投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农村志愿者服务队,组建农村志愿者队伍,帮助农村留守老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建立邻里互助帮扶机制,倡导“互知、互敬、互帮、互助”邻里新风,为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您的关心关注将是我们工作持之以恒的不懈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