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的建议 | ||||||
编号 | 290 | 领衔代表 | 茹甫文 | 办理部门 | 市工信局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近年来我市民营经济在优化产业布局,发展优势产业等方面,形成一定规模的产业集群效益,成为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随着内外政策环境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之疫情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找准问题症结, 突破发展瓶颈,落实好国家及省、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是推进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拖欠民企账款,流动资金不足。个别大型项目涉及的国有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成长型民营企业虽处于盈利态势,但账款长期被拖欠,要账难、回款难,资金周转困难,企业间形成三角债。 建议:开展专项清欠行动,保证资金及时到位。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市专项清欠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民企与大型国企、政府之间的债务问题,约谈相关大型企业负责人,全面清理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民企账款,依法依规限时清零。对严重拖欠的要列入失信“黑名单”,严厉惩戒问责。 2、税收新政冲击较大,企业税费成本增加。民营企业人员工资、劳务、社保、税费等无法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的部分,在经营成本中的占比高达60%以上,“营改增”后增值税实缴税率大幅上升,目前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用约占全员工资总额的31%,实行新的社保政策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将占到工资总额的60%以上。面对新政带来的阵痛,许多企业被迫通过裁员降低人力成本。 建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民企税费负担。针对社保征管机制变化和“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建议政府落实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税务部门按照权限,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税收对民营企业的优惠政策,降低部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率,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特别是要注意发挥对困难行业、困难企业的税收减免和预缴、分期缴交和降低社保费用等作用,及时帮助困难企业“止血”,帮助舒缓民营企业解决经营压力。 3、我市本土民营企业涉及面广,且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商业发展运营模式。为地方经济发展、财政增收、解决就业、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扶贫攻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一些重点项目工程存在着对本土企业的发展重视不够,政策支持不到位,发展环境不宽松,竞争条件不平等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本土企业的投资热情和发展动力。 建议:将本土企业名优特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技术、服务、安全、效能、质量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优先选择本土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用于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