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城乡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议 | ||||||
编号 | 296 | 领衔代表 | 马文佩 | 办理部门 | 市教体局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8 | 类别 | B |
正文 |
关于加大城乡公共体育场所设施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一直注重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围绕打造好百姓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目标,在市中心城区整合存量资源,建设了一批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能,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向社会开放使用,营造了良好全民运动健身氛围。但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工作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广大城乡居民的体育文化需求日益增长,强身健体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数量和管理水平远远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集中体现在以下一些问题中: 1、各县区公共大型体育场馆场所较少,功能性较为单一,对外开放时间较短,部分健身器材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2、大量老旧小区基本无配套公共体育设施,部分新建住宅小区开发时配套体育场所建设较为滞后。3、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程度低。4、社会化运营的运动场所较少,收费较高,多为篮球等单一性盈利性运动场所,无法满足大面积多样性需求,有运动健身需求的农村居民无处运动,缺乏运动健身氛围,易转向饮酒赌博,不利于农村新民风建设。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也明确要求要实施全民健身 设施补短板工程。盘活城市空闲土地,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建议: 1、继续加大对城乡公共体育场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按照安康市《“健康安康2030”行动纲要》中确定的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以上的目标,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土地利用规划,新建科学设计、适合广大人民群众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露天篮球场、乒乓球场等,更换增设健身器材等设施,增加对外开放时间。 2、将老旧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内容中,督促监督新建小区依照规定建设公共体育健身场所及设施,鼓励开发商加大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投入。 3、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能管理机制,合理管理使用现有的各类运动场地,优化配置资源,对部分综合性体育场馆探索市场化运营方式,提升服务水平质量。 4、在满足学校体育教学使用和学生课余训练和活动需要,确保学校校园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中小学在寒暑假期和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免费开放。 5、将农村各乡镇体育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范畴,力争在各乡镇建设包含露天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的综合体育运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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