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补贴的建议 | ||||||
编号 | 309 | 领衔代表 | 吴云兰 | 办理部门 | 市教体局 平利县人民政府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毛良韶 | 签发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7 | 类别 | A |
正文 |
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资金补贴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各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双减”政策的要求,从2021年9月开始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实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 落实“双减”和推进课后服务以来,各学校按照“减轻作业负担,不减教育质量”的理念,积极探索在“双减”背景下如何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育高质量的发展的路径。各学校结合学校的师资力量、场地设施、教育资源以及学生兴趣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探索、优化调整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社团活动”“作业辅导”“集体活动”等多种形式,面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提供了优质的课后服务,为广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提供了优质的服务和学习的机会,学生受益匪浅。 但是,在落实“双减”和推进课后服务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一是以校为单位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总额城乡差距大。课后服务费的是按生均标准收取,并且脱贫户学生免收课后服务费用。平利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约19400余名,其中脱贫户学生近5000余名,占比超过学生总数的1/4,且大部分在农村学校就读。因此,城区学校规模大、学生人数多,且脱贫户学生几乎没有,结果就是收费总额较大;而乡镇学校、特别是偏远的村小、教学点,生源较少,脱贫户学生占比达到一半左右,结果就是收费总额很少。 二是以课时为单位计发教师课后服务的劳动补偿(报酬)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别很大。同样是上一节课,城区学校因为学生多,平均每节课的劳动补偿(报酬)就相对较高,乡镇的学校学生少,平均每节课的劳动补偿(报酬)就很少。实施一学期以来,城乡老师所获得课后服务的劳动补偿(报酬)差距竟然达到1万元以上。 三是课后服务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相同的工作时长,但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差距巨大,严重影响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岗位稳定性,增加了学校管理难度。 建 议: 1.建议市(县、区)级财政将脱贫户子女所免除的课后服务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经费需求。 2.建议以县为单位,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基础保障机制”“区域定价机制”“灵活补给机制”三项机制。 基础保障机制:建立每节课后服务基础服务费标准,教师提供一节课后服务,就获得相应的基础(最低)服务费。 区域定价机制:市、县(区)两级政府继续深入各类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情况调研,在遵循国家和省级政策的前提下,各县(区)根据本地实际对课后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定价。 灵活补给机制:对开展课后服务经费收入达不到基础保障的学校,县级财政给予补齐。 3.建议力促省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更符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更符各类学校(寄宿制、走读制、城镇校、乡村校)特点,更加科学、可行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费收取管理使用办法》,对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按劳取酬、兼顾公平、经费有保障”等方面从政策层面予以固化,从而将这项教育改革工作落实落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