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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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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健身设施提升改造 和维护管理力度的建议
名称 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健身设施提升改造 和维护管理力度的建议
编号 312 领衔代表 邹联华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市住建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毛良韶 签发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3-31 类别 B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健身设施提升改造

和维护管理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全民建身运动方兴未艾、蓬勃发展,中心城区的公共健身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布局上覆盖面不断扩大,这些公共健身设施为全民健身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还存在着有的地方公共健身设施陈旧老化(如金州广场乒乓球台风化严重),有的地方公共健身设施不足(如江南城区的西城片区、三桥附近的新罗公园等),有的地方的健身场地灯光照明不能满足群众早、晚健身运动的需要(如高新公园,张岭鑫州家园小区、景泰新区,江北三安园小区等),等等不足和问题。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教体等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中心城区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的实施方案,尽快付诸实施,以满足城区全民健身对公共体育设施的需求。

二、建议教体等部门及时摸清底子,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的公共健身设施的提升改造(如金州广场、高新公园等等),以及解决江南城区的西城片区公共健身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建议教体等部门对已建成的公共健身设施,尤其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场地,应同步做好灯光照明、座椅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好定期对有关易耗品(如照明灯泡、羽毛球网等)的更换维修。根据冬、夏等不同季节时令实际,对金州广场等地的公共健身场地施行科学的早、晚时段的灯光照明管理,方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早、晚的健身需求,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2〕277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2号建议的复函



邹联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公共健身设施提升改造和维护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面向公众开放的建议

    《2022年安康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并将其列入十大民生工程内容。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已经着手起草《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同时和市创文办沟通,建议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核内容,市创文办已回函同意,我局也报送了具体考核指标。

二、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公共健身设施提升改造的建议

中心城区是我市人口最集中、健身人群分布最广泛的区域,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建设力度,完善中心城区全民健身设施。建成安康体育馆,圆满完成十四运会办赛任务;投资100万元完成香溪洞健身步道面层铺设;累计投资688万元实施汉江沿岸全民健身长廊(中心城区段)项目,完成滨江大道、汉江公园、江滩公园、兴安公园、陈家沟公园、三安公园、街心公园等一江两岸公园广场健身路径和体育场地建设;争取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项目200万元建成高新区现代城健身中心;投资20万元在汉滨区张岭社区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乡镇街道工程;对汉滨区、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各投资10万元实施多功能运动场地和健身器材配送工程。

您提到的金州广场健身设施,因涉及的范围较广,受时间、资金的限制,我局一直在分批次、分步骤进行提升改造。先后投资60万元对金州广场室外篮球场地和羽毛球场地硅PU面层重新铺装;投资16万元更换金州广场健身器材46件;投资46万元对市体育场、篮球馆、室外笼式场地进行信息化改造,安装人脸识别系统、闸机系统、远程客流核验系统以及数据传输交互系统;投资67.9万元对市体育场人行道破损地砖进行拆除,重新铺设压花水泥地面并设置隔离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分批次对金州广场及周边场地设施进行更换、改造。您提到的金州广场乒乓球台,因位于室外,长期日晒雨淋,面层褪色严重,但不影响正常使用。我局已要求市体育中心进一步加强日常的巡检和维护,对无法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更换,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好地健身体验。

您提到的高新运动公园、江南城西片区等地健身设施不足的情况。近年来通过项目扶持、自筹资金等方式,高新运动公园进行了部分提升改造,新增十四运会标志雕塑和乒乓球台,重新铺设步道面层。目前高新区在积极申报项目,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将进行下一步的提升改造。江南城西片区因居民自建房密集、未规划场地等原因,适宜安装健身设施的地方非常少,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如兴科金地、御公馆、世纪新村、金州城、都市花园等都已配置健身器材。目前正在新建的小区,建议自然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中“新建居住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的规定,督促落实。关于新罗公园增设健身设施,已建议其管理单位后续考虑落实。

三、关于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和照明管理的建议

金州广场、市体育场等健身场地均配备有灯光、座椅,照明时段综合考虑节能与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市体育场和笼式运动场地的照明由市体育中心负责,晨晚练时段均提供照明。金州广场运动场地用电统一纳入安康市市政设施用电,目前只能提供晚上照明。下一步,市体育中心将加强和市政部门的沟通,争取在晨练时间为群众合理提供照明服务。您提到的高新运动公园和小区健身场地灯光不足的问题。经了解,高新运动公园目前只提供晚间照明。我局已督促高新区教体局,根据日照时长合理规定晨练照明时间,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小区的照明工作由物业负责,需由相关部门督促落实。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关于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印发。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继续推进金州广场提升改造,指导各县区做好辖区内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做好金州广场及周边健身场地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安全便捷的健身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关注全市体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