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对石泉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 ||||||
编号 | 12 | 领衔代表 | 梁鸿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加大对石泉县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
石泉县位于安康西部,地处秦巴腹地、汉水之滨,全县总面积1525平方公里、总人口18.2万。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开源、节流相结合,想方设法挖潜增收聚财源、规范运行强监管、严控支出兜底线,特别是随着中省对贫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县也从中受益,财力保障逐年提高,为全县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受制于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和薄弱的经济基础,县级财政运行依然极度困难,一方面基础财源薄弱。我县是山区农业县,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不足,缺乏稳定可靠的财源基础。同时,为支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一泓清水供京津”,我县主动关停了一批企业,导致自有收入增长后续无力。另一方面刚性配套增多。在抓好“三保”的同时,既要落实政策性的刚性配套支持,又要筹集大量的资金保障产业发展、城镇化建设、生态环保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财政支出连年增加。 总之,当前我县财力十分薄弱,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既要面对财政收入增量小于刚性支出增量的实际困难,又要面对为了发展而加大财政投入的现实局面,同时还要满足“三保”和各项事业发展需要。 建 议: 1. 市直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我县实际情况,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切实减轻我县财政压力。 2. 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石泉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我县解决“两厂”建设运营资金以及秦岭小水电拆除补偿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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