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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0日 05:01:19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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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县级残疾儿童、特殊儿童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的建议
名称 关于建立县级残疾儿童、特殊儿童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的建议
编号 65 领衔代表 许蓓 办理部门 市教体局 市残联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胡涛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B
正文

关于建立县级残疾儿童、特殊儿童普惠型

阳光教育学校的建议

 

特殊教育的发展水平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发展特殊教育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任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通知》中明确了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整体布局和重点任务,其中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近年来,我市政府部门多方协作形成特教合力,多措并举推动特殊教育持续发展,让特殊儿童、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了有力保障。但由于各县级因财力、物力受限,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地方县级没有专门针对特殊儿童、残疾儿童所建立的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以安康市石泉县为例:全县共有孤残儿童4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3名,农村留守儿童1796人)由于特定残疾教育机构存在距离远、费用高等问题,大部分家庭无力承担特殊孩子的教育费用而选择将孩子送往一般学校接受教育,与普通儿童不同,特殊儿童、残障儿童需要制定个别化、一对一的成长方案,这些孩子需要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教学,更不能像普通孩子一样给予强制要求,因此导致特殊儿童、残疾儿童不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一般学校为了兼顾特殊儿童更是造成教学上的诸多影响,为了让特殊儿童、残疾儿童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建议:

以教体部门为主导,财政、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相互支撑,为我市各县建立针对特殊儿童、残疾儿童的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为特殊儿童、残疾儿童提供接受教育的有力保障,使每一个特殊孩子都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让阳光照亮每名特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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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
类别B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3〕281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安教体函〔2023〕281号                 签发人:屈晓红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5号建议的复函

                 

许蓓代表:

你提出《关于建立县级残疾儿童、特殊儿童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特殊教育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始终坚持以办公平有质量的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全力保障残障特殊儿童接受教育权利,先后组织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全面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都有一所特教学校和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融合教育目标,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特殊教育资源的需求。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同特殊教育学校5所,在校学生476人,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860人(其中小学502人,初中358人),送教上门360人(其中小学217人,初中143人),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全面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是特殊教育学校布局持续优化。通过不断努力,特殊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全市3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现全覆盖,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二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会同发改、残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了到2025年,初步建立全市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的发展目标,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培智类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健全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三是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惠民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乡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公用经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交通补助等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盯目标任务,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不断提升适龄残疾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同时使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使每一个特殊孩子都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让阳光照亮每名特殊儿童

感谢您的建议。欢迎您继续关注教育,支持教育!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教体局规划财务科 3214825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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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
类别B

残疾人联合会

签发人:刘璇
安残联函[2023]61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复函

许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县级残疾儿童、特殊儿童普惠型阳光教育学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关注。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特殊教育发展摆在教育事业的重要位置,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不断加快特殊教育发展。一是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5所(其中市级1所,汉阴县、紫阳县、旬阳市、白河县各1所),实现了30万人口以上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特殊教育支持体系不断健全。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普及。基本形成普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融合教育发展格局,全市特殊教育学生共1696人,其中特教学校在校生476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860人,送教上门360人,实现了义务教育全普及、零辍学。三是特教经费全面落实。按照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为在校特教学生提供交通补助,将所有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按照基本工资的50%发放特殊教育教师津贴,落实送教上门教师补贴。四是依托各级教育机构建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就近就便为有康复需求儿童提供康复教育服务。在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儿童除了正常享受医保报销外,还能享受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每月2000元补贴,城乡低保户再补助500元送训费,极大缓解了儿童家庭经济压力,

下一步,市残联将积极协调配合教体部门,按照《安康市落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安康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一是推动落实“鼓励2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办好一所培智特殊教育学校”,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二是推动落实“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三是推动落实“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四是推动落实“根据残疾学生规模、类型、分布情况,建设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需求的特殊教育保障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展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学前阶段和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接收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部和高中部( 职教部),积极为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支持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残联函[2023]61号许蓓代表意见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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