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专项资金的建议 | ||||||
编号 | 67 | 领衔代表 | 廖蔚娜 | 办理部门 |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C | |
正文 |
关于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专项资金的建议
宁陕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境内生态资源富集,发展生态经济潜力巨大。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陕南绿色循环发展”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强市”发展战略,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绿色发展路径,宁陕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生态经济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奋斗目标,得到省市高度重视和各方鼎力支持,2022年市上已确定支持宁陕县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 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全局性工作,需要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着力构建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加快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不断增强城乡综合承载能力。各项工作任务涉及部门多、资金缺口大、政策掣肘多,需要从市级层面予以支持。 建议:尽快出台《关于支持宁陕县建设生态经济先行区的意见》;市财政局牵头,设立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专项资金,从2023年起每年安排市级专项资金支持宁陕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