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根据不同地域、重点任务制定乡村振兴 政策和明确项目、资金的建议 | ||||||
编号 | 91 | 领衔代表 | 朱代富 | 办理部门 | 市乡村振兴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根据不同地域、重点任务制定乡村振兴 政策和明确项目、资金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各级都在结合各自大力推进乡村建设。目前,省市乡村振兴政策相对宏观,偏远偏僻地区项目、资金较少,导致各县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目前偏远山区主要以传统产业发展为主,缺少主导优势产业项目带动,加之缺乏最直接的政策和资金去支持和壮大,落后面貌不能从根本上改变。 建议: 1、加强市级部门行业调研。建议市级部门深入落后山区调研,考虑当地的自然特色、资源禀赋和传统文化等特点,结合职能部门专业知识,对乡村振兴发展定位给予方向性、指导性意见,发挥出传统产业优势,持续做大做强。 2、精准制定具体乡村振兴支持政策。在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宏观政策的“大盘子”内,建议市级部门根据各县区发展定位、发展现状,为落后地区发展“量身定做”政策,明确政策项目,从快下拨专项资金,确保政策最直接、最有效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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