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 ||||||
编号 | 95 | 领衔代表 | 陈晓军 | 办理部门 | 市乡村振兴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2022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聚集路径。平利作为全市唯一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按照西部地区创建任务,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聚焦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增强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从2023年开始,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将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是重中之重,需要投入更大精力、更多人力、更足财力予以保障。当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仍倾斜于重点帮扶县和挂牌督办县,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的专项资金支持尚不明显。为确保达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创建目标。 建议:从市级层面统筹,在示范创建期内,比照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县标准,对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协调五大振兴市级牵头部门专项指导创建,并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