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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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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名称 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编号 95 领衔代表 陈晓军 办理部门 市乡村振兴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A
正文

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

 

2022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探索不同区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组织方式、发展模式和要素聚集路径。平利作为全市唯一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按照西部地区创建任务,要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聚焦夯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增强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

2023年开始,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将进入实质推进阶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特色产业发展质效、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是重中之重,需要投入更大精力、更多人力、更足财力予以保障。当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分配仍倾斜于重点帮扶县和挂牌督办县,对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的专项资金支持尚不明显。为确保达到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创建目标。

建议:从市级层面统筹,在示范创建期内,比照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县标准,对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协调五大振兴市级牵头部门专项指导创建,并从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乡振函〔2023〕79号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5号 建议的复函

关于对市人大四次会议95

建议的复函

 

陈晓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平利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建议》(第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支持平利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是促进区域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县域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的关键之举。当前平利县正在按照示范县创建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全面支持平利县创建国建乡村振兴示范县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安排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研究制定支持平利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意见,支持意见将重点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方面,逐项研究制定支持措施,同时在组织保障、项目资金、督导考核等方面进行明确,目前支持意见正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级层面统筹,在示范创建期内,比照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县标准,对平利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根据目前中省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在分配财政衔接资金时,每年的中省衔接资金在省级层面基本直接切块到县,将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重要政策因素,而对乡村振兴示范县没有明确倾斜支持政策。关于市级配套资金方面,您提出的比照重点帮扶县、挂牌督办县的标准进行支持的建议,我们将会同市级财政部门认真进行研究吸纳。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