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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 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名称 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 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编号 97 领衔代表 余文 办理部门 市乡村振兴局 市卫健委 市财政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A
正文

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

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尤其在新阶段农村疫情防控中更是发挥了极其关键的作用。但就目前现状看,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医疗服务需求还有差距,突出的短板是:镇卫生院大多为“十二五”期间建设,基础设施简陋陈旧,业务用房面积狭小,医疗设备老化严重,不能满足医疗业务发展需求;村卫生室大多为“十三五”期间以“村医自建、财政补助”方式建成,公有产权的村卫生室占比极低,建设标准不高,基本没有医疗设备,难以支撑临床业务需求;且镇村两级医技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偏低,技能水平不高,存在“招不来、留不住”现象。

2022年国家把加强乡镇卫生院设施条件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重要内容,近年来省市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作为深化医改、建设健康陕西的重要突破口,进一步补齐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短板迫在眉睫。

建议:市级层面完善支持政策,允许巩固衔接市县配套资金可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由各县(市、区)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利用三年时间,每镇建成一个标准化卫生院、每村建成一个标准化公立产权卫生室,配套必要医疗设备,满足农村地区群众就地就医基本需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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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乡振函〔2023〕70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 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97

建议的复函

 

余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97号)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按照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使用管理办法》和中省《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您提出的允许市县配套资金用于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根据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市县配套资金也属于财政衔接资金,必须按照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政策上无法突破中省管理规定,请您予以理解和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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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签发人:王 黎
安卫函 〔2023〕 16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 提案的答复函
余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现根据我委相关工作职能答复如下:
据了解,目前巩固衔接市级配套资金没有分配到市卫健部门的专项资金,如之后有该项资金,我委将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和范围规范使用,并向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倾斜。
虽然目前市级层面卫健部门没有专项的巩固衔接资金,但我委在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也做了积极的努力。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基层机构医疗服务环境。为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切实提升群众就医看病环境,我委积极争取中省支持,充分利用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和自筹配套资金,近三年为全市乡镇卫生院筹集资金3280万元用于乡镇
卫生院的科室建设、医疗设备购置和人才培训,定向累计为41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人体测温系统、DR等医疗设备208件,为全市镇村两级医疗机构配备指夹式血氧仪7088个,配发5.42万个价值45.19万元的防护类物资。通过医疗机构达标创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水平。脱贫攻坚期间,我市的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已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中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建设要求达到了标准,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2019年至今,我市持续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确保活动高质量推进,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夯实了工作责任,按照活动推进要求,每年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服务能力标准》开展系统自评申报,为确保活动质量和成效,我委每年抽调全市医院管理、院感、质控、药事、公卫等骨干专家对申报的所有机构对照标准进行实地复核,截至2022年,全市已有13家乡镇卫生院达到推荐标准获得国家通报表扬,79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目前活动仍在持续开展中。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累计投入2000多万元完成了全市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开展了示范中医馆创建,已投入近600万元建成了32个示范中医馆,同时在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提升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村卫生室公房化建设,切实保障村卫生室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委联合市发改委、乡村振兴局、市巩固衔接办印发《安康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
建设实施方案》即将出台,明确自2023年起利用3年时间,通过政府新建、改扩建、购置等形式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行政村(社区)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建设任务已下达县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通过对基层机构的基础设施投入及各项创建活动,镇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硬件、软件得到提升,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感谢您对我市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我委也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积极主动向巩固衔接资金主管部门等争取支持资金和项目支持,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改善基层就医环境,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夏锡宝
安财函〔2023〕13号
安康市财政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 建议的答复函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7号

建议的答复函

 

余文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尤其是财政支持巩固衔接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级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强化监督管理,始终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着力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探索拓宽投入渠道,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融合,不断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的成效。

您在《关于允许巩固衔接资金用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中提出的“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医疗服务需求还有差距”,提到了我市镇村两级医疗基础设施还存在很多短板,这些短板与我市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确实是相符的。我们也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向上争取汇报力度,积极拓宽投入渠道,争取更多的资源、政策和资金投入基层医疗系统建设。

一、衔接资金使用规定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原名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过渡期内根据工作实际更名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金管理办法。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均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办法执行。衔接资金办法规定,资金使用有严格的方向,一是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要是支持脱贫户、监测对象就业务工,用于提供公益岗位、脱贫劳动力外出打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等;二是用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主要是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补齐必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用于实施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发展,以工代赈项目,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欠发达国有林场项目。

衔接资金因为涉及面广,所以资金使用有严格规范的具体要求,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原则上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都由原项目资金管理部门管理,资金由原渠道支持,不允许从衔接资金中列支。因此,市县配套衔接资金按规定无法用于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二、财政支持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情况

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高度重视,财政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是空前的,各级财政对卫生健康领域逐年加大支持力度,据统计2022年安康市卫生健康财政总支出42.79亿元,同比增长10.03%,占财政总支出的11.57%。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总支出3.28亿元,同比增长16.31%,占医疗卫生总支出的7.67%。

今年以来市财政继续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与支持,一是2023年截止目前,市财政已下达中、省各类医疗卫生补助资金50034.34万元,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医药发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发展等项目。其中明确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1827.8万元,村医补助2212万元。二是2023年市本级财政已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县镇村医改市级配套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共计1233万元。

下一步,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做好县及以下卫生医疗机构招聘医学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人才队伍;二是支持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及分级诊疗,通过县镇、村镇一体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是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综合补偿市级补助资金列入年初预算,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四是落实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培训资金、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

除此之外,市卫健委于2023年3月初步拟订了《安康市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建设实施方案》,计划通过改扩建、政府新建、购置等方式建设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行政村(社区)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该方案目前已提交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信通过该方案的落地和实施,可为我市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就近就医需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您对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是立足实际和长远发展的有益建议,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予以采纳,付诸到财政支持“三农”建设工作的实际当中去,进一步提升我们的资金保障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刘谦              联系电话:321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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