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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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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 建 议
名称 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 建 议
编号 151 领衔代表 王贤良 办理部门 市财政局 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B
正文

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得到长足发展,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政务信息化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政府网站、12345热线、政务服务、网络办公等一大批政务信息化应用走在了全省前列,为下一步我市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由市电子政务办统一管理,但由于项目建设过程、绩效评价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政务信息化项目重复浪费、信息孤岛、运维管理缺位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我们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我市学习借鉴西安、合肥、烟台等地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国有专业公司职能,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统筹集约建设、规范高效管理、持续长效运营,通过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引领带动我市数字经济快速发展。

一、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打破数据孤岛

积极转变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方式,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开展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业务部门不再主导建设过程,而是转变为主导需求,由市电子政务办审核把关后,授权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统一进行项目建设和实施,并负责各业务系统间数据共享应用技术支持工作确保标准和架构统一

二、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消除重复浪费

数据中心、视频监控、指挥中心、空间地理信息等建设内容作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重点控制内容,坚持“共建共享共用”原则。积极支持市级业务部门牵头,各县区共同付费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新模式,有效降低因重复建设造成的财政资金浪费。

三、通过统筹集约建设解决运维难题

将新建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整体打包交由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统筹负责,已建成投用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凡具备条件的同样交由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负责运维。市级国有信息化公司要依托现有技术骨干力量,不断为各县区、业务部门培育更多技术运维支撑力量,促使我市政务信息系统能够发挥长效作用。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财政局

签发人:夏锡宝
安财函〔2023〕11号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

建议的答复函

 

王贤良代表:

您在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信息化成为了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资源。国家明确要求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为全面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规范高效管理、持续长效运营,市财政将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资金统一安排到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由市发展研究中心(市电子政务办)作为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安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安办函〔2021〕55号)和相关信息化建设要求规定,对项目严格审核后拨付到项目单位。

2019年至2023年市财政共计安排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12122.1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市政务云、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数字城管、安可替代市级配套、市综治中心建设、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检察院业务平台建设、智慧人大平台建设、综治中心建设、金审工程建设、雪亮工程建设、不动产办税系统建设、视频共享应用平台、市委保密办ak工程内网建设、智慧机关、专用通信红网语音二级网建设、市委巡察办AK信息设备购置、数字政府(智慧治理)重点建设项目。市财政也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机制,着力提高效率,本着特事急办的原则,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计划备案实施、合同签订备案、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环节对采购单位做好指导,有力支持保障了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同时,随着政务信息化建设的长效运营,有关单位需适时制定相关政策,市级财政配套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对这个信息化平台的资金投入。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621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3213678)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发展研究中心

签发人:谢奎
安电政办函 〔2023〕 15号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复函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51

建  议      

 

王贤良代表:

提出的《关于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的建议》(第151号)收悉,感谢您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所提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打破数据孤岛、通过统筹集约建设消除重复浪费、通过统筹集约建设解决运维难题。”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也是将来和当前我们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2019年,我们修订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安康市信息平台建设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在统筹审核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基础上,建立了专家评审机制和教育、医疗行业信息化项目备案机制;同时,市财政初步整合信息化建设资金,由市电子政务办进行统筹使用。2021年,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安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遵从“集约整合、标准统一、数据共享、安全可控”的建设原则,转变统筹方式,由原有的方案审核,事中监管,变为需求统筹、方案审核、项目验收、应用评估、资金拨付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

今年,我们持续发力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一是

强化规划引领,我们于今年初启动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3-2025年)编制工作,6月1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印发。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重要公共基础支撑市级统建,市县两级共用的要求。二是优化统筹方式。从去年底开始,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我们考察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不断探索优化政务信息化统筹新模式,重点在项目审批、公共基础支撑、数据资源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学习考察和研究论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验收”“四统一”原则,对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行“交钥匙”工程,由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建成后交部门使用。拟出台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加强项目需求统筹。我们按照《安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分别于去年底和今年4月初,先后两次发函征集2023年度数字政府建设项目需求,共收到28个市级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建设意向61个。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分析研判、统筹考虑,按照重大基础建设、重要公共应用、中省硬性任务、必要安全保障“四优先”原则,初步确定今年的重点项目,提请市政府研究审定。后续将对照项目详细建设方案,再次组织专家评审后批复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好的意见建议,坚持以统筹集约的建设理念,推动数字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屈孝旭,0915-3219990  1390915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