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规范金州广场流动摊贩的建议
名称 关于规范金州广场流动摊贩的建议
编号 157 领衔代表 朱昌全 办理部门 市城管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规范金州广场流动摊贩的建议

安康金州广场自建成投入使用后,就成为安康的新亮点,安康重大节庆活动都在金州广场举行,金州广场也成为了安康市民消遣、娱乐、锻炼的最佳理想之地。每到晚上,大批市民群众前来休闲、健身运动、跳舞娱乐、纳凉品茶等等,使安康有了一个惠及市民及提高安康形象的好广场。随着广场的人流量的加大,也给流动小餐饮、小摊贩带来了商机。一批流动摊贩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脏乱差”现象随处可见,不仅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对市民出行娱乐造成不便,与我市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背道而驰。流动摊贩中多数是失业、无业等弱势群体,迫于生计而选择流动设摊经营,生意虽然小,但是对于管理不能一味地“堵”和“禁”。如果只是简单的驱赶或取缔,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断了他们的生活来源,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议: 

1.在金州广场附近设置摊贩便民营业场所,规范经营。

2.将流动摊贩的管理交由有相关管理经验的单位,化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签发人:王毅
安城管函〔2022〕59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57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157号建议的复函

 

朱昌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金州广场流动摊贩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此建议对城市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复如下:

一、金州广场摊贩的历史情况。金州广场投用之初,周边部分村(居)民在广场内随意摆摊设点,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市体育中心接管后,将广场内随意摆摊经营的商贩统一迁移至广场西侧行人通道上经营,由此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摊点群(即原“金州广场小商品临时过渡市场”雏形)。初期,这些商贩尚能服从管理要求,自觉规范经营,该“过渡市场”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广场人流量逐步加大,以及部分商贩转行退出、新的商贩进入,市场的管理秩序遭到破坏。一是有些商贩违反规定,在此经营儿童游乐设施,由于缺乏专业部门监管,存在安全隐患。二是有些商贩擅自扩大摊位,超线、跨线经营,造成人行道堵塞引发市民不满和投诉。三是有些商贩抵制管理,抗拒、阻挠执法,造成恶劣影响。市民群众、12345热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反映,认为该市场影响市容环境和通行秩序,且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予以清理取缔。辖区城管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邀请媒体全程参与监督,对人行道堆放的游乐设施及杂物进行清理整治,对商户进行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引导其进入规范场所或转产转业。此次清理整治过程经媒体现场监督并报道后,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和支持。

二、目前存在问题和管理措施

由于摊贩的流动性和不确定性,经常会出现“取缔—反弹—再取缔—再反弹”的问题。辖区城管部门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一是本着“疏堵结合”原则,依据《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经实地勘查,在金州广场西北侧设置餐饮小摊贩临时便民摊点并交秦巴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解决了一部分流动商贩中失业、无业等弱势群体商户的经营问题。二是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把流动摊贩和便民市场的整治管理,作为联合巡查执法的重要事项,通过集中整治和轮流蹲守巩固执法成果,保持卫生整洁、秩序通畅。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整治,严格执法,不断规范和提升金州广场周边环境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地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期待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