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蓉代表:
您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立案、严格执行审判期限的建议(第166 号)》已收悉。感谢您对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办理责任
我院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要求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庭室和人员具体办”三级责任制,以“取得实效”和“代表满意”为标准,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4月11日我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中交办,明确您的建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文远和副院长范化冬牵头主抓,立案庭牵头、审管办配合办理,责任人为黄侠和帅文婷。
二、加强督查,强化监督管理
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要求和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然而案件数量激增、人案矛盾日益加重、经费保障紧张等原因制约着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您建议中提到的立案难、没有严格执行审判期限、久拖不决等问题,在全市法院一定程度存在。建议办理中,我们聚焦“三个导向”,创新措施狠抓落实,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着力破除堵点难点问题。
(一)开展专项审务督查。我院开展专项智能审务督察,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已结案件进行抽查,主要评查是否存在拖延立案、违规报结案等问题,近期将下发督察情况通报。对督查发现问题,要求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工作上的差距,制定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着力强弱项、补短板,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基层调研指导。院领导班子深入基层法院调研指导诉源治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审判执行质效等方面工作,实地查看人民法庭,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基层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建议等,对基层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推动实现调研成果的转化。
(三)建议完善考核体系。为进一步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质效提升的推进器,向省法院提出修改完善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建议,并建议强化考核结果在评优评先、干部任用中的运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您的建议,今后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干警理论学习,提高政治修养。把依法立案,加强审限管理,提高办案质效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避免“生冷横硬拖”。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执行审限管理制度,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
(二)坚持非诉机制挺前。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为党委做好助手、同政府共同谋划、与全社会一起推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的渠道,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诉前调解和实质性化解纠纷方面的作用。
(三)大力提高立案效率。对线上立案,按照7天内审核期限,符合立案条件的审核通过转立案,并通知网上交费;对线下立案,加快审核,及时移送业务部门。进一步简化立案流程,减少立案审查环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帮助当事人按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四)加快完善考核指标。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全面清理影响立案的各项考核指标,完善优化审判质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审限内结案率、长期未结案的考核,降低平均审理时间指数的分值,将对结收比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要求设置在合理区间。
(五)有效压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压实责任,以更实举措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充分利用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审判管理系统等集成大数据进行审务督查,对年终不立案、拖延立案、超审限等问题,一经查实,对有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您提出的建议很有价值,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研究吸收。感谢您对安康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复函
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