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建设与管理人才培育的建议 | ||||||
编号 | 206 | 领衔代表 | 田珍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人社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建设与管理人才培育的建议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人才既是创新发展的活力源泉,又是创业就业的基础引擎。当前,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得到不断拓展与提升,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社会化服务等新业态纷纷涌现,亟需更多的高素质管理与技能人才。以平利县为例,虽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实践中,创新推进“三乡三业”(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兴产业;办企业,置家业)人才引育工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创业能人到乡村工作和创业的同时,支持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农民田间学校、研学教育实践基地等人才引育平台,培养出了一批见识广、头脑活、技术精、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基本实现了劳动技能与实用技术培训全覆盖,解决了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缺技术的问题,为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提供了人才与智力支撑。但是,农业和农村经营管理人才依然缺乏,农村劳动力文化基础薄、劳动技能和就业层次低、经管管理能力不足、综合素质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农村建设与管理需要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人才培育工作中存在着培训资源整合不够、实训基地条件不足、培训方式不灵活和重理论轻实训、重学时轻效果、重培育轻帮扶的问题。 建议: 1、整合农村人才培训培育资源。建议成立安康市农业农村人才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整合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培训培育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指导各县(市、区)建立统一培训资源数据库,各部门将各方面的需求信息、培训对象及其就业愿望、技能需求、培训机构等信息纳入信息资料库,建立信息互通的资源共享平台,使培训对象“按需点单”,培训有的放矢,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培训工作格局。 2、规范提升各类人才培育平台的综合运营能力。建议市级层面建立完善各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农民田间学校和研学实践教育基地、乡村振兴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等资质准予制度,进一步加强各类职业培训学校、田间学校、实训基地等人才培育平台的动态监管、监测、考核、评估,指导各类人才培训培育机构规范运营,确保各类培训平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3、加大对农业农村人才培育支持力度。建议市级层面制定出台支持农业和农村人才培育的配套政策,由各级财政预算配套专项资金,对规范运营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农民田间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乡村振兴现场教学基地等人才培育平台设施建设、师资培养和人才培育进行奖补,加强农村人才培育能力条件建设。 4、突出培训实效,改进培训方式。建议完善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培育的考核评价机制。在普通劳动技能培训中,按照实用易学、有利就业的要求,按需确定培训学时与培训内容,突出现场实训教学,以方便学习、实用能用、上岗就业为目标,不过份强调学时课时的考核评估。在农村经营管理、社会化服务等高技能人才培育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满足技术、能力、素质需求为目标,合理确定培训内容与课时要求,注重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