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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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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名称 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编号 219 领衔代表 李文凤 办理部门 市乡村振兴局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近年来全市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方面,大力推进、大胆尝试,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当地农民也充分利用特色资源,有效地增加了农民收入,比培育种植柑橘、蚕桑、神仙树、香椿、中药材,养殖牛羊等。在发展山区特色产业过程中,仍然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农民经济收入较低,农民在发展特色产业时往往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和启动资金困难等问题,当地政府仅靠当前有关惠农政策扶持农民发展特色农业也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围绕特色产业产品进行加工环节滞后,影响特色产业的发展。产业链不长、聚集度不高、初级产品多,大多数产品生产处于自发状态,缺乏整体规划和引导,在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方面亟待提高。 

建议: 

1.制定扶持制度。通过完善政府主导、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牵头机制,达到政府扶持部分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部分农户自身投入部分的效果,帮助农户发展生产扩大特色产业规模。

2.大力支持山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对特色产业深加工的设备,按照其采购标准进行补贴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同时对发展特色产业深加工的企业给产房用地、申报、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因地制宜发展果蔬、中药材、林果本地畜禽肉类等山区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当地农民增加收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乡村振兴局

签发人:陶勇俊
安乡振函〔2023〕55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9号 建议的答复函

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219

建议的复函

 

李文凤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制定扶持制度。大力支持山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等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们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充分借鉴吸收。

一、正在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及11个专项工作组。其中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研究制定产业振兴规划,围绕优质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秦巴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构建以富硒茶、魔芋、核桃、生猪、生态渔业五大特色产业示范引领,以蚕桑、中药材、烤烟、蔬菜、食用菌、木瓜、猕猴桃、拐枣等县域特色产业多元支撑的产业体系,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动“三产融合”、提档升级,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加大资金支持。2023年,中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截至目前,已到位中省财政衔接资金20.74亿元,开工项目1340个、开工率100%,支出资金7.56亿元、支出率43.75%,开工率及资金支出进度均位于全省前列。

(三)保持政策稳定。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力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安发(2021)1号)、市农业农村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安农发〔2021〕145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安农工发(2020)2号)政策精神,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本地农民增加收入。

二、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一)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衔接农业农村部门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懂农产品的“经纪人”,培育市场品牌,解决好产品销售问题。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引导好其与农民间的产权界定、股权设立、土地流转等问题,推动其实现规范建设与发展。

(二)制定针对性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农业农村部门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形成规模化的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产业体系。与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对接,给予产业发展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支持,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大做强更具有带动效应的特色产业。

(三)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重点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扶车间等经营主体负责人和“村两委”成员、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种养大户、回村创业人才中选择致富带头人。进一步加大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更好发挥乡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脱贫群众持续增收作用。

(四)完善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普遍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指导县市区不断提升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水平,重视收集分析致富带头人信息,强化致富带头人后续服务有效衔接,为致富带头人提供开业指导、创业孵化、担保贷款等创业服务。同时加大监管考核,对不合格、不带动的致富带头人及时进行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注,诚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安康市乡村振兴

                   2023626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3〕219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文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219号)收悉。我局围绕大力支持山区特色农产品深加工情况现答复如下:

2023年,我局坚持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以“链长制”为抓手,聚焦农业六大产业和各县(市、区)特色产业,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着力打造带动能力强的链主企业,加大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补齐产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为实现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大扶持产业化联合体。各县(市、区)聚焦全产业链建设,促进以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为牵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电商等要素为纽带,广大农户参与的集群经营模式,通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先安排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现代农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解决联合体基地、加工、销售、品牌建设融资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争取省级产业化联合体项目4个。每个县(市、区)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1个、市级2个,促进了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实施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工程,落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和“行长+链长”工作机制,将经济实力强、联农带农紧、现代化水平高的农业企业纳入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龙头企业队伍。每个县(市区)培育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2家、市级5家。全市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5家,国家级1家,开发特色种养、富硒食品加工等乡土产业。三是培育农业品牌精品。大力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塑强一批精品区域公用品牌,带动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促进农产品优质优价。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区域公用品牌,10个企业品牌,10个产品品牌,促进我市农业品牌系统化、规范化发展。

您的建议我们全部采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争取各方精深加工项目,加大特色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提高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能力。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绿色工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发〔2022〕10号)要求,聚焦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推动重要设备更新改造、关键工序智能数控和先进技术开发应用,巩固提升优势环节。引导企业深化产业链延伸,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等进行技术改造,鼓励推行“零增地”技改,每年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上,逐步对有设备改造意愿的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升级。二是大力促进富硒农产品销售。安康市富硒办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制定了《安康市富硒产业标准化建设奖励办法(试行)》,对当年新开发的富硒农产品,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对注册地为安康,年销售安康富硒特色农产品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经营主体,给予年销售额2%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将有力促进我市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