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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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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
名称 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
编号 234 领衔代表 缪晓红 办理部门 市委文明办 市教体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

 

普通话是规范化的,是中国法定的全国通用语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推广使用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推广普及普通话,有利于增进各地区的交流,增强凝聚力,维护团结统一,有利于克服语言隔阂,促进社会交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尤其是我们安康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旅游康养城市,对外往来越来越多,想要更好的与国际接轨,普通话是必不可少的语言。普通话的推行与方言的使用是和谐共存的,推广普通话并不意味着消灭方言,而是需要在不同的环境中能够灵活应用。比如教师讲课、公务人员参加会议、窗口单位办理业务、旅游景点工作人员等等,都应该使用普通话。这样以便更好的打开和谐沟通的桥梁,更好地提高文明程度,提升安康的对外形象。

建议: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普通话的培训、推广、普及和应用。

 

                                


复函
类别A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签发人:屈晓红 刘政
安教体函〔2023〕298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缪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收悉,经过市委文明办和市教体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以及中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人文环境。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员,由分管副市长任市语委主任,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委员,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语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形成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广泛推广使用普通话。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常态化对全市新闻媒体用语用字规范化的进行管理监督,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对普通话推广使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宣传。各单位、各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微信群、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办手抄报等形式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并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朗诵比赛、征文比赛、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广普通话。三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将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为相关职业资格的条件,推进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培训,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人社、农业、文旅、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培训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等,扩大对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普通话宣传覆盖面。四是做好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广泛开展文明用语、规范语言文字大检查、大清理、大整顿等活动,纠正工作、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净化全市语言文字环境。积极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旬阳中学、平利县城关小学被确定为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培养建设对象。连续举办五届安康市中学生诗词大会,广泛开展青少年读书系列活动。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巩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以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分类分层培训。重点抓好学校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列为学生教师生活常态,认真开展推普宣传周、“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聚焦农村地区等薄弱地区,采用组织集中培训、线上教学、线上自学等方式加强普通话培训,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共文明引导,持续加强社会“推普”工作,重点加强“窗口”行业文明用语、普通话普及。把文明用语、普及普通话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中,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复查、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抓手,以点带面,以上率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并在此基础

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坚定文化自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神文明建设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意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刘政
安教体函〔2023〕298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安教体函〔2023298号               签发人:屈晓红  刘政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34号建议的复函

 

缪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普及普通话的建议收悉,经过市委文明办和市教体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以及中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不断巩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规范化水平,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

 

文环境。一是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人员,由分管副市长任市语委主任,语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主管领导担任委员,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市语委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分工,形成了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广泛推广使用普通话。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常态化对全市新闻媒体用语用字规范化的进行管理监督,全市各级主流媒体对普通话推广使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宣传。各单位、各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微信群、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办手抄报等形式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并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朗诵比赛、征文比赛、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推广普通话。三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将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为相关职业资格的条件,推进公共服务行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培训,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人社、农业、文旅、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培训项目,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等,扩大对农村等偏远地区的普通话宣传覆盖面。四是做好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广泛开展文明用语、规范语言文字大检查、大清理、大整顿等活动,纠正工作、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净化全市语言文字环境。积极开展“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活动,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诵读中国”“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旬阳中学、平利县城关小学被确定为陕西省中华经典诵写讲基地培养建设对象。连续举办五届安康市中学生诗词大会,广泛开展青少年读书系列活动。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积极指导全市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巩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以宣传,开展各种形式的分类分层培训。重点抓好学校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将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学校考评的重要内容,列为学生教师生活常态,认真开展推普宣传周、“讲普通话 写规范字”、经典诵读等系列活动。聚焦农村地区等薄弱地区,采用组织集中培训、线上教学、线上自学等方式加强普通话培训,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质量。进一步加强公共文明引导,持续加强社会“推普”工作,重点加强“窗口”行业文明用语、普通话普及。把文明用语、普及普通话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中,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复查、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抓手,以点带面,以上率下,进一步提升全市各行业人员的普通话应用水平。并在此基础上,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演讲、征文、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传承弘扬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中华优秀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坚定文化自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精神文明建设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意见。

 

 

中共安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3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委文明办思想道德建设科  3285675

市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3212794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