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 ||||||
编号 | 253 | 领衔代表 | 禹华 | 办理部门 |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C | |
正文 |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是保障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水利工程,涉及汉江沿岸的流水(新坝)、吉河、建民、新城、张滩和关庙6个镇(办)15个独立防护区,主要建设规模为治理河段总长度19.84km,新修河堤总长23.04km、护岸工程总长度16.775km,治理沟道19条5475.4m,新修排涝泵站2座,新修交通防洪闸3座。 近年来,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实施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了东坝防洪工程、西坝防洪工程、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和新坝镇防洪工程等5处工程,建成堤防长度7156m,护岸长4532m,有效确保了我区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鉴于该项目中省投资补助占60%,市区自筹占40%,项目建设同时也给汉滨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关庙、月河口、城东段建设,因自筹资金不足难题推进缓慢。 建 议: 1.市政府在提防红线以内提防配套建设的道路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与防洪堤建设打捆申报,解决资金不足; 2.将防洪堤建成的保护区内的土地出让权划归汉滨区,征收土地出让金,通过预算安排解决40%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城市自身造血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