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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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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名称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建 议
编号 253 领衔代表 禹华 办理部门 市水利局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C
正文

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

 

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是保障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公益性水利工程,涉及汉江沿岸的流水(新坝)、吉河、建民、新城、张滩和关庙6个镇(办)15个独立防护区,主要建设规模为治理河段总长度19.84km,新修河堤总长23.04km、护岸工程总长度16.775km,治理沟道19条5475.4m,新修排涝泵站2座,新修交通防洪闸3座

近年来,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加快实施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目前已建成了东坝防洪工程、西坝防洪工程、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工程、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和新坝镇防洪工程等5处工程,建成堤防长度7156m,护岸长4532m,有效确保了我区沿汉江重要集镇以及安康中心城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鉴于该项目中省投资补助占60%,市区自筹占40%,项目建设同时也给汉滨财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汉江综合治理项目关庙、月河口、城东段建设,因自筹资金不足难题推进缓慢。

议:

1.市政府在提防红线以内提防配套建设的道路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与防洪堤建设打捆申报,解决资金不足;

2.将防洪堤建成的保护区内的土地出让权划归汉滨区,征收土地出让金,通过预算安排解决40%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城市自身造血功能。


复函
类别C

安康市水利局

签发人:刘昌兰
安水函〔2023〕65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3号 建议的答复函

人大四次会议第253

建议复函

 

禹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汉江综合整治项目汉滨区防洪工程的建议》(第2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初,省委、省政府从统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做出实施汉江综合整治工程的重大决策。2012年以来,安康市委、市政府把汉江综合整治作为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按照“放眼长远,立足当前”的发展需求,本着“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合理规划”的原则,创新思路,优化汉江综合整治工程设计理念,努力将其打造为集防洪保安、沿江绿化、水资源配置、水景观建设、生态环境治理为一体的惠民工程和精品工程。10余年来已成和在建汉江干、支流堤防和护岸80公里,完成投资30亿元,涌现出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并举的安康东坝、“三位一体”的白河县城、“保护与开发”并重的石泉县城和“堤固洪畅、亲水惠民”的旬阳县城防洪工程。汉滨区也在2017年开始建设了西坝防洪工程,总投资15881万元,新修堤防1829米;2019年开始建设了张滩集镇磨沟右岸防洪工程,总投资6360万元,新修堤防1196米;2021年开始建设了张滩集镇防护三区防洪工程,总投资8960万元,新建堤防1111米,目前完成50%。随着汉江综合整治工程的持续进行,安康沿江两岸城镇防洪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为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针对您提出的将堤防与交通、市政等建设项目打捆申报的问题:一是在水利行业技术审查过程中难通过。汉江综治项目按照规定由省水利厅审查,市发改委审批。水利防洪工程建设按照行业项目要求只考虑防洪减灾问题,如纳入交通或市政等其他项目将会在审查中由于安全、投资等问题将不予通过,会争取不到任何项目资金支持。二是由于项目大比例的自筹将导致工程更加难以完成建设。汉江综治项目中省补助60%、市县自筹40%,假如纳入交通等工程通过了审批,虽然争取到了更多的投资,但事实也扩大了工程总投资,缺口资金将会更大,还需地方自筹解决,势必会导致工程任务更加无法完成。

再次感谢您对汉滨水利工程建设的关心,也感谢您提出的建议和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各方做好工作,以争取年度投资额度和工程中省投资比例为己任,尽量争取各方面对水利建设工作的支持,也请您继续多方关注,给予呼吁,共同解决水利建设难题。

        

        

                               安康市水利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张聪龙   电话:3112337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