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 议
名称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 议
编号 268 领衔代表 谢蓉 办理部门 市委编委办 市教体局 市人社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

    随着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我市教育投入更多向教师倾斜,不断提高教师待遇,让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取得良好成效,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深化职称改革激措施实施缓慢。现行教师职称晋升最重要的条件就是本单位要有岗位有空缺由于岗位有限,中心城区学校多数45岁以上优秀教师评高级职称非常困难,而且部分优秀教师因没有岗位可能终身无法参评高级教师,导致每年职称晋升时,大量满足晋升高级职称条件的老师,奋力争抢有限的名额,经常伴随争吵、告状等情况发生,非常不利于学校的团结和稳定。其次对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学校更需要采取统筹制定岗位设置的办法解决教师职称晋升的途径。随着职称改革的深化,2021年12月31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通知,此文件全面贯彻了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21)8号安教体发(2021)61号文件精神,符合现阶段安康教育发展的实际,对促进教师更好的尽心尽力做好教育工作,破解现行教师职称改革的瓶颈意义重大,但在此文件落实上(区)级人社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对教师岗位实行总量,不再审核具体学校的岗位情况,在职称评聘工作中,也只审核岗位总量情况破解因没有岗位可能终身无法参评高级教师岗位职称晋升的途径。但在实践中,各县区人社部门并没有按照这一要求组织实施。

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缓慢。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我市乡镇生源逐渐向城区学校流动,城区生源激增城区学校急需补充教师,农村学校教师整体富余但学科结构性缺员面对新情况,我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但是还存在着在市级层面配套政策不完善还未系统性地建构起与“县管校聘”改革相衔接的县域内统一的教师编制制度、岗位管理制度、职称评聘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交流轮岗制度、奖惩退出制度、监管督导制度等制度体系,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备 责权边界不清晰难以形成改革合力。

  议:

一、由市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县管校聘”实施细则,制定完善统一的政策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在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待遇等关键问题上为县级层面推进改革赋能。

二、市人社局加强县区对落实贯彻《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指导,尤其重视县(区)级人社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对教师岗位实行总量,不再审核具体学校的岗位情况。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屈晓红
安教体函〔2023〕286号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

 

安教体函〔2023〕286号                 签发人:屈晓红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68号建议的复函

 

谢蓉代表:

首先感谢您坚守一线对教育工作做出的贡献,以及作为人大代表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重视和呼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非常中肯,十分有利于教师职称晋升优惠政策、“县管校聘”制度的深入落实,现从教育部门的角度答复如下:

2022年2月我们联合市委编办、市财政局、人社局印发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统筹调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归口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各县区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细则,我市《六大措施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在省教育厅网站等多家媒体刊发,汉阴县“县管校聘”改革的“345”模式在全省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成就新闻通气会进行交流。

尽管工作在持续推动,但确实存在您所提到的进展不平衡,落实进度不一等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推动落实。主动联络商洛、宝鸡、汉中等有关地市、县区教体局,协助县区教体局走出去,到相关兄弟县考察学习工作推进的具体措施,不断完善本县实施方案,直面存在问题,主动提出化解方案,推动工作深入落实。

二是强化督办推动落实。联合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县区落实“县管校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再次明确部门责任,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强化跟踪督查督办,指导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考核推动落实。将落实“县管校聘”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市、区)政府年度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无实质性进展的县区政府予以扣除相应分数,夯实政府责任,倒逼部门拿出过硬举措,确保工作质效。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321205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复函
类别A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签发人:柯昌斌
安编办函〔2023〕62号
关于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市人大次会议第268建议

 

谢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结合市委编办职能职责,就您建议中提出的“由市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县管校聘实施细则,制定完善统一的政策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在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待遇等关键问题上为县级层面推进改革赋能”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强教师统筹管理,实现师资均衡配置、推进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2022年2月,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教规范〔2021〕8号)精神,结合安康实际,制定印发了《安康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安教体发〔2022〕6号),明确了目标任务,细化了改革措施、夯实了责任分工。机构编制部门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全市中小学教育职工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人社部门每3年核定一次;二是优化教职工编制管理。在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加大教师编制市域内统筹调剂力度。近年来,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估改革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关要求,自2018年至今,不断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及采取实际行动大力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一是明确办学主体和规模。2018年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通知》(安编发〔2018〕6号),明确中小学办学主体责任及办学规模,科学合理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学生人数增减变化和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等因素,按照中省“办学条件标准”确定办学布局和学生班额,从源头上杜绝了“超大校”、“超大班”。

二是统一核定教职工编制。按照陕编办发2015〕221号文件明确“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的标准足额核定市级和各县(市、区)教职工编制。严格控制学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占教职工的比例,要求高中一般不超过16%、初中一般不超过15%、小学一般不超过9%。对中小学校确需新增教学辅助和工勤人员一般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现有教辅和工勤人员退休空出编制主要用于补充教师,不断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2019年按标准足额核定县区教职工编制后,上划县区366名富余教职工编制用于解决中心城区学校因生源增加形成的缺编问题。2022年底借助义务教育编制达标东风,开展了新一轮教育摸底核编工作,按县(市、区)中小学校富余教职工编制的16%调剂上收626名编制,用于建立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储备池”,动态保障市县(市、区)、县(市、区)之间因学生回流等引起的编制刚需,确保了区域、城乡、校际之间教师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合理。

三是优化教师流动用编管理。按照“县管校聘”要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总量内,每学年可根据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研究提出县域内各法人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调整方案,实行动态调整,并到县区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提出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将县域内各中小学校之间的教师流动用编前置审批改为动后实名变更,县区教育系统内各学校间教师流动不再进行用编审批,采取编制“总额控制”

四是下放机构审批权限。印发《关于调整完善义务教育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编办发〔2018〕18号),将义务教育阶段除副科级及以上规格学校外的中小学校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县区管理,进一步扩大县教育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的自主权。各县区镇中心小学下辖的其他村小、教学点等教学单位,不单独作为法人单位,为各镇中心小学统一管理的分支机构,现有教职工编制由镇中心小学根据教学需要统一配置

五是强化动态督导落实。加强与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动态督导落实。2022年,市委编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动态调整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的通知》(安编办发〔2022〕26号),对影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如:教育部门继续推进集团化办学,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逐步压缩精简教学点,撤销无生无师教学点,合理调整师资配备力量,腾出更多编制资源用于城区学校、寄宿制学校;人社、教育部门组织对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的行为清理;对学校安保、保洁、食堂等能够市场化和社会化的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压缩使用编制的非教学人员比例。工勤人员不占教职工编制,现有人员采取转岗、调离和自然减员等方式消化;教学点和小规模学校编制统一核定在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统一履行法人和教学管理职责,对音体美和信息化、心理教育等课程由中心学校统一向教学点、小规模学校派课;加强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人员编制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调整,改善学段之间、学科之间人员结构,有效解决了城区学校急需补充教师,农村学校教师整体富余但学科结构性缺员的问题。

六是全力保障人才引进。近年来,市委编办相继印发了《安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管理办法(试行)》《安康市域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回安工作用编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创新事业编制管理支持人才引进的十条措施》《安康市与安康学院联合培养200名定向就业公费师范生实施方案》等办法措施,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的1000余名专业教师及专业人才、引进的近500名高层次人才教师和200余名公费师范生教师第一时间办理上编手续,为全市招考的3000余名“特岗教师”提供了编制保障。

综上所述,市委编办已经制定的一系列编制保障措施契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精神,强化了市级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统筹,赋予了县级层面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的主动权。下一步,市委编办将继续加强对县(市)委编办的政策指导和工作调研,加强工作衔接,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走实走深。

感谢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5日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签发人:王龙军
安人社函〔2023〕346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8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A类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安人社2023346                    签发人:王龙军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268号建议的复函

 

谢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 当年完成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3年3月4日,市人社局、教体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于4月26日、27日组织开展了综合评审。经过专家审核、评委会综合评议,2022年全市申报高级教师职称763人,最终全市共608名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已于5月初呈报省厅,待省厅核准;2022年市直教育系统申报中级教师职称  人,最终全市共61名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已于5月初予以任职发文。

  2. 当年推动的工作及推进措施

    2022年起,各县(市、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各县(市、区)人社部门。2022年各县(市、区)教育系统申报中级教师职称1232人,4月底各县(市、区)组织开展了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会,经过专家审核、评委会综合评议,有1094名中小学教师通过评审,待我局核准后发文任职。

  3. 计划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一)由市人社、编办、教育、财政等部门联动,进一步细化“县管校聘”实施细则,制定完善统一的政策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在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待遇等关键问题上为县级层面推进改革赋能。

    2021年9月15日,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转发《陕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教体发〔2021〕61号),明确我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及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全面落实全省“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分别从创新教职工编制配备、优化编制管理、完善岗位设置办法、统筹教师岗位管理、完善按岗聘用、优化考核评价、保障教师待遇水平等方面细化与明确了具体的操作举措。

    为进一步落实“县管校聘”改革意见,2021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安人社办发〔2021〕70号)一是建立中小学校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县(市、区)级人社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结合实际,将岗位具体分配到各学校,每学年开学前报同级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备案。今后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教师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不再审核具体学校的岗位情况。二是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相当层次以上专家称号的、受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专技人员、具有专技职称的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行政领导、距退休不足1年的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可不占相应中高级岗位职数,空出岗位重点解决在“一线”工作的中青年专技人才职称评聘问题。这一措施的出台,更进一步有效缓解中小学校教师职称评聘难的问题。

(二)市人社局加强县区对落实贯彻《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指导,尤其重视县(区)级人社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统一核定县(市、区)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对教育岗位实行总量,不再审核具体学校的岗位情况。

市人社局在《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安人社办发〔2021〕70号)中明确:今后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核定区域内不同类型中小学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县(市、区)人社部门对教师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不再审核具体学校的岗位情况。

为加强各县(市、区)对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的指导,我们对安人社办发〔2021〕70号文件中涉及的政策规定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收集、汇总,并逐一针对个体情形给予统一解答,于2022年4月19日《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有关问题答复的通知》(安人社函〔2022〕194号)。同时,在职称晋升和人员聘用等实行操作执行中,我们积极进行指导、解释,及时予以答疑解惑,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举措的切实推进落实。

  1. 不予采纳的建议及工作计划

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     电话:0915-3214916

抄送:市委督查室,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