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依法治理城镇交通的建议 | ||||||
编号 | 134 | 领衔代表 | 马明宝 | 办理部门 | 市公安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依法治理城镇交通的建议
近年来,随着安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旅游业发展有声有色,城镇汽车、农用车及摩托车的数量大幅度增长,但大多城镇存在道路狭窄,车辆、商铺占道、人车混行等问题,交通安全隐患大,城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呈上升趋势,使得城镇道路的交通安全问题成为现阶段高度关注的问题。 交通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更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在建设幸福安康过程中,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对发展区域经济、建设文明城市尤为重要。 建 议: 一、抓实部门协同治理。坚持深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综合治理理念,总结城镇交通安全发展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推动出台城镇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意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拓宽管理服务半径,大力提升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城镇交通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开展交通综合整治。采取城乡联动、联合执法、网格化管理的方式推进。重点整治城乡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路段,医院、学校、车站、商场(圈)周边等易堵路段,超速、超载、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重点违法行为,着重解决城镇道路堵点乱点和电动自行车、非国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难题,严禁无赔偿能力者开展车辆营运活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结合当地实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张贴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挂图、海报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在客运企业公司、城区及各重点路段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联系电视台、广场大型电子屏幕、城区主街道广告电视播放、LED显示屏、向广大人民群众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唱响交通安全主旋律,培育交通安全新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