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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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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完成我市中小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完成我市中小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
编号 214 领衔代表 刘涛 办理部门 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A
正文

关于加快完成我市中小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根据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要求,我市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主持下,通过对企业的兼并、重组、破产等方式,基本完成了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和职工安置工作。同时,部分集体企业也根据政策规定完成了企业公司化改制工作,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维护了国家的财产权和职工合法权益。但到目前为止,部分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由于各种原因仍然存在长期拖延和放置的情况。据了解,我市至今仍有近六十家中小集体企业因各种原因仍未完成集体企业公司改制工作。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逐步转变,这些集体企业由于逐渐脱离政府监管(不包含供销联社系统),现已不同程度的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部分集体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被非法侵吞,利用集体资产非法谋利等侵吞集体财产情况比较严重。二是财务管理混乱,企业职工因缺少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而无法对企业行使监督权。三是部分集体企业职工在集体企业享有的合法共有财产权和劳动权得不到保障,甚至被以解除劳动关系等名义被非法剥夺职工在企业的共有财产权,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现有集体企业职工逐步大量退休和死亡后,遗留的集体共有财产(含部分国有资产)被少数人管理占有,存在的职工财产权的法定分割问题越来越突出,也亟待界定和解决。

由于以上未改制集体企业存在的问题已经导致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发生,部分集体企业领导和职工之间的侵权纠纷已经非常对立,导致部分企业职工的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建议

1、由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市工信局和市县区经贸局)对辖区内未改制的集体企业(不含供销系统)尽快完成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

2、由市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政策要求严格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等程序,制定对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指导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

3、根据集体企业的不同情况,在通过国有资产界定后,可以对企业采用公司化改制、清算安置集体企业职工后终结企业以及对企业实行破产清算等方式处理;在对集体企业公司化改制过程中对于集体财产的职工个人份额认定问题上,应当严格按照《集体企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即按照等额财产份额认定,保证企业改制的公正性。

4、对于在进行集体企业公司改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情况,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签发人:张志群
安工信函〔2023〕45号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4号 建 议 的 复 函

类别:A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工信函〔202345                     签发人:张志群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14号

    

 

刘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成我市中小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你对我市中小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我们将在今后在工作中予以参考借鉴。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相关政策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劳动人民对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一定时期的特殊产物。与国有企业或全民企业相比,集体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集体企业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或经济单位;二是集体企业的所有成员都应该是该企业经营者和财产的共同所有者,经营权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应该属于他们;三是集体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有完全的自主权,是独立的、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集体企业的收入由集体企业自己决定。除了按规定纳税外,集体企业还将把一部分收入交给国家集中,其余收入将用于增加集体企业成员的福利和满足他们的需要。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政策性、操作性强,主要流程为:一是依法成立改制工作组,选择改制方式,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二是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进行资产评估;三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四是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申请;五是按批复的方案组织实施,依法按照公司登记程序办理注册的相关手续。

二、我市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政策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条例》规定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这意味着集体企业主宰着自己的人财物产供销,任何行政机关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改变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性质,不得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积极做好改制企业的服务保障工作2003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陕发〔2003〕16号)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2004年3月,市委市政府结合全市实际,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发〔2004〕5号),启动了第二轮国有企业改革2007年、2008年,部分县区就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中是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方面向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进行请示,经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请示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后予以答复,明确凡是实施改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按安发20045号的优惠政策予以支持,没有要求集体所有制企业像国有企业一样,必须实施改制。同时,历次机构改革的“三定规定”,未明确我局有有关涉及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能职责。

综上,对于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涉及或需要我局给予支持和指导事项,我局将全力以赴予以支持,推动集体所有制中小企业的改制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合力解决我市国有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建言献策,持续贡献智慧和力量,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懈努力。

 

 

安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7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创新办公室  杨伟盟  13891556496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