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2 11:25作者:黄泰蓉来源: |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7月7日下午,《安康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布了安康市城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初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对城市养犬管理立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与会人员结合职责分工,围绕立法调研重点内容、立法保障措施、立法意见建议进行了发言。
赵立根指出,加强养犬管理,既是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课题,推动养犬管理立法势在必行,一定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有序有效推进养犬立法工作,力争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养犬管理中的职责,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赵立根强调,养犬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头绪多、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立法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全力推进。要认真研学法律法规,加强《立法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立法技术知识,熟悉立法技术规范,特别是要理清各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和彼此之间的衔接,切实做到上下统一、不抵触、不矛盾,做到依法立法不抵触;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外市已有的立法实践和经验,发掘市内各行各业、各部门、各小区工作典型经验,总结形成法律条文,做到科学立法有特色;要恪守立法为民、立法靠民、立法惠民理念,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征集群众对养犬立法的意见建议,针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民主立法顺民心;立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密切配合,扎实开展立法调研,高质量起草好法规文本,确保出台一部符合安康市情、解决实际问题的良法,为安康创建文明城市和法治安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