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 建 议 | ||||||
编号 | 136 | 领衔代表 | 雷铭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支持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 建 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命脉,建筑业是陕西省重要经济支柱之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建筑业对安康市 贡献率、带动GDP和解决社会就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近年来,外省的成都、福州、郑州、无锡,以及部分东北省市等也相继出台了支持本地建筑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扶持政策,这些支持政策中不仅体现在项目承接、资质升级、金融政策、招投标和税收优惠,建立专班协调机制等方面,而且还在鼓励本地建筑企业走出去,对域外税费贡献大的企业予以奖励等等。实践证明,外省市有关扶持政策已经取得了很好效果,有效推动了当地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据调研:近年来,虽然安康市建筑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一是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存在无序竞争。首先,无序竞争主要来源是民营企业和建筑领域监督管理不规范问题。民营企业机制活,人际资源占优,获取项目就多;其次是省外企业以及央企的激烈竞争,挤压了安康市国有建筑企业生存空间。二是获得资源渠道存在结构性矛盾。在现实工作中,中央企业在获得项目渠道、信息、资金、人才、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技术力量、社会信用等方面有着天然优势,安康市在高端项目、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中特大型项目基本被央企垄断。地方国有建筑企业在获得项目资源望尘莫及,基本无法涉足高端项目领域,同时,这些国企又担负着解决社会就业、履行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尤其是经济形势下行背景下,业主拖欠工程款和三角债比较严重,因此,国有建筑企业发展空间受限。三是地方性保护仍然存在。近年来,个别地方性保护抬头,部分民营企业被地方政府“照顾”,有的甚至“吃小灶”,挤压了国有建筑企业发展空间,导致后疫情阶段,部分国有建筑企业发展举步维艰、勉力维持。以上问题,与中央提出的全国建立统一大市场相悖,应当引起政府高度重视。 建 议: 一、市政府要结合实际,在营商环境、政府项目建设、用地、税收、招投标、融资、资质升级等方面,加强对注册在安康市的国有建筑企业的扶持力度,应出台鼓励区域国有建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二、出台国有建筑企业走出安康,走出陕西,到省外获取发展商机的政策,支持安康市国有建筑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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