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安康城区污水处理的建议 | ||||||
编号 | 158 | 领衔代表 | 朱昌全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安康城区污水处理的建议
处理好城市污水,对我市加快绿色发展、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至关重要。目前,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已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污水集中处理率并不高。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包括排水管网建设进度滞后,雨污混流现象突出;运行维护不到位,污水处理设施利用效率不高;污水处理工艺与当地实际应用条件不相符;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力;缺乏法律、法规和制度保障等。据调查,马坡岭及许家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271户、1166人。由于环保基础设施不全,无排污管网,造成每年约3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一级保护区,对水源水质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红土岭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68户300余人,年排放生活污水0.87万吨,对水源构成一定威胁。二是畜禽粪便污染问题。据统计,马坡岭和许家台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共有畜禽养殖户23家,常年生猪存栏在3000余头,年产生污水0.9万吨,排放化学需氧量252吨,氨氮22吨,对水源水质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建 议: 第一、加大安康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尤其是污水管网系统的建设力度。要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同时,对于城镇周边污水尽可能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节省投资、降低运行难度。加快解决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并通过设施共享等形式,服务周边城镇污水处理。 第二、着力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和监管的技术、标准、制度、法规建设。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指南,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技术标准体系,提出主要城镇污水处理技术的适用条件、优缺点。 第三、政府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监督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完善、健全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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