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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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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
编号 162 领衔代表 朱昌全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7 类别 A
正文

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近年来安康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也是重大民心工程。全市上下积极投身创建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群众称赞。但仍存在诸多老大难问题,突出表现在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落后、配套不全、管理滞后等。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仍然存在一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的老旧小区、单位家属院,如兴安小区,由于修建时间较早、基础设施较差、长期缺乏维护和管理,这些小区逐渐演化成为三无小区、老旧小区,普遍存在着污水管网缺失、雨污水混流、地面破损严重、车辆乱停乱放、生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这与城市创建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形成明显反差,严重制约了城市品质提升,降低了群众的幸福指数,成为民生热点难题。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建设标准低,公共配套设施不全。由于建设时期标准低,大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围护结构未达到现行的标准要求,多层建筑普遍缺少电梯;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小区管网老化,给排水管道、水泵、配电、安防、消防等设施落后,受场地环境限制,停车位难以解决,公共活动场地、公共绿地更是无从谈起,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二是房屋老化严重。由于建成时间早,随着房屋使用时间的增加,部分建筑存在结构安全和防火性能差等质量安全问题;小区管网老化,给排水管道,公厕、水泵、配电、消防等设施落后,失修失养,渗水漏水堵塞现象严重;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给居民生活出行造成很大不便,存在较大的火灾和坠物等安全隐患。三是居民创卫意识薄弱,积极主动参与“创文”能动性不够;城市脏乱差现象屡禁不止,导致政府人力、物力、财力重复投入。由于小区基础差,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处于无管理状态,致使小区卫生保洁、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无法顺利开展,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开店、乱堆杂物、私拉电线情况比较普遍,导致道路拥堵,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议:

一、政府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力度。研究出台涵盖房屋维护维修、基础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配套扶持政策,对开展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给予有力支持。

二、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三、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符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四、要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提升改造的设计上要追赶现阶段城建标准,更要立足长期城市发展变化,超前设计规划。在有限的空间内,引入利用率更高、使用更加有效的立体停车场、智能物业管理系统、适老化及无障碍设施,使社区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硬件、软件的全面升级。

五、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定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提升改造成果。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3〕383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区高度重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坚持把老旧小区改造与城市发展、城市更新、城市治理、创文工作相结合,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品质,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经统计,目前中心城区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35个,争取资金2.2亿元,实施改造120个,现已竣工106个,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政府加大对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力度”的建议。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重点在中心城区,为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市政府安排,由市、区两级共同实施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分为三大责任主体,其中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市直单位老旧小区改造,市城投公司主要负责“三供一业”移交老旧小区改造,汉滨区住建局负责其他老旧小区改造,共同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二是按照《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为建筑单体、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优化、环境整治、物业管理6大类64小项,按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分类改造。同时,我们制定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改造实施;三是研究制定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方案,市、区两级多方筹措资金,破解资金不足难题。

(二)关于“拓展资金渠道”的建议。按照《安康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遵循“坚持多方参与,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的运行机制,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渠道来源于中央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投资、居民出资和社会资金等。目前,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依靠中省专项补助资金,为做好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市、区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市、区财政支持老旧小区专项债申报,目前市财政支持申报专项债0.77亿元,区财政支持申报专项债1.36亿元;二是积极争取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央、省级的配套基础设施专项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中心城区;三是对接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专营单位,实行改造费用由政府和专营单位共担,缓解改造资金压力;四是统筹整合民政、教育、体育、卫生部门的养老、幼教、健康设施投资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政府投资;五是在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对加装电梯经验收完后,市本级和汉滨区各承担5万元给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六是引导老旧小区产权单位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居民合理出资,居民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捐物捐资和投工投劳等方式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七是积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三)关于“注重全民全程参与”的建议。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的原则,积极实行“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发挥业主主体作用,调动居民全过程改造。在老旧小区项目申报环节,征求业主改造意愿同意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业主以上方可申报;改造建设过程中要接受小区业主全程监督;改造后,同步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小区业主满意度达到70%以上方可为满意工程。同时,在改造中,我们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共同推进改造。      

(四)关于“严把前瞻设计标准”的建议。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设计时,我们都是按程序聘请具有资质和经验的设计单位开展摸底、调研和设计工作,科学制定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后,报市旧改办审查同意后实施。按照《安康市市直系统城建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安市住建函〔2023〕327号),市旧改办组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审查专家库,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审查,确保改造设计高质量。 

(五)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在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物业管理工作中,市旧改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市旧改办发〔2021〕25号),加之,今年6月1日《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物业管理工作提供了法规政策支持。目前,中心城区物业事权已下划汉滨区政府,理顺了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对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行“物业管理、准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按具体情况分类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同时,建立老旧小区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制度,出台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等措施,逐步形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管理机制。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旧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