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快筹集以产权调换房综合造价购买奖励房房源和经营性用房房源的建议 | ||||||
编号 | 185 | 领衔代表 | 张文刚 | 办理部门 | 市住建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A | |
正文 |
关于加快筹集以产权调换房综合造价购买奖励房房源和经营性用房房源的建议
自2015年中心城市先后实施9大片区1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以来,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市区一体、以区为主、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围绕中心城市房屋征收安置及项目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工作,倾注了大量精力和人力。中心城市基础设施、整体面貌、人民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极大地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群众的幸福指数。 但随着国家棚改政策宏观调整,中心城市棚改项目陆续进入攻坚清零阶段,做好棚改项目回迁安置这后半篇文章就显得尤为重要。按照市政府2011年印发的《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拆迁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调换暂行办法》,被拆迁户按期完成拆迁的,可以享受按被拆迁户家庭人口人均不超过20㎡标准,以产权调换房综合造价购买奖励房一套政策和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每户按被征收房屋面积10-20㎡标准,给予经营性用房奖励政策。同时,根据市政府2018年印发的《安康中心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每户按5㎡/人标准,给予经营性用房奖励。但由于以产权调换房综合造价购买奖励房和奖励经营性用房房源筹集不到位,导致不能及时兑现征迁群众购买奖励房政策,引发安置户强烈不满,要求政府尽快落实购买奖励房政策,并多次到市区政府群体性上访,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心城市9大片区15个棚改项目符合购买奖励房人口约3043人,约需奖励房房源面积60860㎡;另外,每户按5㎡/人标准约需筹集奖励经营性用房7522㎡房源,至今尚未落实到位。 建 议: 为确保征迁群众合法利益,保障征迁群众尽早安居乐业。建议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加快分项目就近筹集奖励房房源,或按棚改项目经营性用房基准价给予货币化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