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将空置公有房屋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办公使用的建议 | ||||||
编号 | 209 | 领衔代表 | 彭浩恒 | 办理部门 | 市司法局 市财政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将空置公有房屋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办公使用的建议
2018以来,我市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全市的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全部由律师承担,同时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为政府和重点项目担任法律顾问,担任一村一法律顾问,还法制宣传、信访接待等工作,律师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默默地做着无私的奉献,发挥了重要作用,逐步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律师协会作为全市律师的行业管理机构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政府对律师行业的投入与律师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律师对社会的贡献不相匹配,限制了我市律师业的发展,特别是律师协会作为全市律师的行业管理机构目前没有办公场所和会议、党建等活动场所。 经调研,目前我市尚有部分空置公有房屋处于闲置和无人管理的责任损害状态,将公有房屋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办公使用,即保证了公有资产的保质增值,也可以促进律师业的发展壮大和规范管理,让律师更好的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建 议: 将空置公有房屋给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办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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