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安交函〔2023〕408号 签发人:尹正涛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9号
建 议 的 复 函
禹华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出租车、公交车文明营运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建议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落实出租车、公交车禁烟规定;对出租汽车统一实行等级制管理;加强公交车驾驶员安全文明教育和临危处置能力”该建议很好,近年来,市道路运输服务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公共交通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在安康市中心城区建成区45.3平方公里,已累计开通公交线路 26条,投运公交站点200余处,投放公交车247辆,500米半径覆盖率91%,均超过了国家标准。已累计成立巡游出租汽车公司4 家,投放运营巡游出租汽车876辆,网约车运营企业17家,运营合规网约出租汽车100辆。
中心城市公交线路开行主要是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安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安康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9--2025)》及公交线路优化新增工作程序,出租汽车按照《安康中心城市出租车新增经营权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安康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安康中心城市出租车改革实施方案》等按计划实施。
一、按照安康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在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公交车内均张贴有禁烟标志,相关企业车辆在车门上设置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对禁烟标志、举报投诉电话发生脱落、污损等情况,要求相关运营企业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及时修复整理。同时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此类现象我们及时予以纠正。
二、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十个严禁、三个必须”专项整治的通告》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出租车经营行为管理工作,对相关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计分、吊销等相应处理。
三、不断强化培训教育力度,指导各公共交通运营企业,结合公交车、出租车运营情况,分批分时段对3000余名从业人员开展多轮创文专项培训,进一步明确《城市公交车运营服务规范》《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及创文工作相关要求,引导从业人员转变观念,由“要我了解”到“我要了解”,以签订文明服务承诺书、培训问答等形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将创文相关标准要求浓缩成脍炙人口便于理解的十条宣传标语,联合安康广播电视台959、897等广播频率每日滚动播放。在中心城市公交车内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200余块、文明交通宣传标语200余条、出租车LED电子屏滚动宣传标语50余条,形成公共出行领域,形式多样,立体化、常态性的宣传氛围,让文明服务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引导从业人员、广大乘客自觉参与文明服务的热情持续提升
感谢禹华代表对道路运输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刘蓓 电话:0915-8117551)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