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加大对安康驻外地机构、异地商协会扶持力度的建议 | ||||||
编号 | 269 | 领衔代表 | 覃钰桐 | 办理部门 | 市招商和经济合作局 市工商联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加大对安康驻外地机构、异地商协会扶持力度的建议
安康驻外地办事机构、异地商协会组织是安康与外部对接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这些机构组织有利于及时传递外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信息;有利于对外宣传、推介安康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安康各县区的特色产品;有利于协助市县和各部门对外开展业务的前期沟通与协调;有利于争取政策性扶持项目和招商项目的推介;有利于给市县搭桥、开展横向经济发展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利于引导安康籍在外成功人士开展与家乡特色产业的共建活动。为进一步发挥驻外地机构、商会协会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优化安康营商环境,引进资金、人才、技术和创新发展理念,助力安康高质量发展的作用,特提出如下 建议: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制定出台驻外办事机构、异地商协会的管理办法,增加充实编制和领导职位,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保障业务经费、落实驻外人员相关待遇。 2.明确相关政策扶持。对为安康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有突出贡献的、“双招双引”力度大、服务企业效果明显的驻外办事机构和异地商协会,可开展必要的奖励评选活动和必要业务经费,鼓励他们持续开展为家乡服务的各项活动。 3.创新相关议事规则。驻外机构综合协调联系事务多,涉及安康经济发展中的方方面面,其工作性质需要去主动作为,在实际工作中,议事规则也需因服务对象而确定,要明确“一事一议,定期汇报”的工作报告机制。 4.提升驻外队伍素质。提升驻外机构人员、异地商会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是安康对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要持续选派驻外地机构、异地商会中的业务人员,参加省市级的相关的各种业务培训和交流,有利于更好地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塑造过硬的工作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安康经济。 5.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规划建设好驻外机构,把驻外机构,尤其是驻京办事处要把基地打造成异地商会集聚区和经济项目建设的孵化基地;打造成安康经济社会发展和营商投资环境的首站窗口;打造成展示安康名优土特产品和文化、旅游资源的招商基地。积极拓展聚集区的基地建设,制定出台房租、物业、水电等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为行业商协会、市县龙头、异地商会入驻创造条件,为共同推动安康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