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发改能源函〔2023〕34号 签发人:王 珣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
建 议 的 复 函
李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也是“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随着近几年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日益普及,加快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广大新能源电动汽车用户关注的热点。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以国网安康供电公司、特来电为代表的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在我市中心城区、各县城、高速公路服务区、部分乡镇布点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共约83座、充电桩共约784台(公用699台、专用85台),建成使用的电动汽车私人充电桩约407台。安康中心城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40余座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基本覆盖江南、江北、城东、高新等区域,基本形成5分钟充电服务圈,中心城区广大电动汽车客户充电便利度得以提升。安康境内高速服务区已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电动汽车客户绿色出行。
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水平,逐步建成智能高效、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市政府于2022年6月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明确了15项重点推进工作,总体分为强化规划引领、分行业推进、完善制度保障三大部分。在强化规划引领方面,主要针对市、县两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明确了编制工作任务,中心城市(含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布局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编制,县(市、区)布局规划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编制,通过规划落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选点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缝衔接,全面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点、电网建设用地和电力廊道的衔接保障。在分行业推进方面,主要针对全市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交通领域、加油(气)站、居民小区等领域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中心城市各行业领域建设任务由市级各行业部门牵头落实,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建设任务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并对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明确了量化目标,其中:公共停车场要设置15%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按照10%比例在自有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15%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城市公交、出租和大型物流场站要全覆盖并适度对外开放,加油(气)站增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制度保障方面,为鼓励和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公共充电设施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分类管理、安全监管、优化审批和智能化建设等问题,分别在价格、收费、公共充电车位差异化管理机制、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及提升智能化水平等方面明确了机制保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既定工作部署,我市专门成立了全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同步建立了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调度推进机制,定期统计并通报各领域、各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抓紧抓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合理预测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确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原则,遴选可新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场所,谋划并实施更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相关用地、财政、税收等要素保障及支持政策,努力营造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环境,不断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同时,市发改委也将持续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发改委 0915-3231832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