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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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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名称 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编号 66 领衔代表 李海燕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B
正文

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

充电设施的建议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普及,加之国家政策有意引导,越来越多的用户购车由燃油汽车车型向电动汽车车型逐步过渡,电动汽车的份额比例不断增加,绿色出行模式对电动汽车和充电基础设施的布点需求越来越高。然而我市电动汽车续航充电硬件系统发展还处于非常不完善的阶段,存在充电基础设施布点与全域旅游理念不匹配问题,目前各充电基础设施大部分只是安装在县城内少数停车场,大多数公共停车场、高速服务区和景点的布点建设相对落后,对于市民出行选择电动汽车作为出行工具的底气支撑不够,从基础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另外,我市电动摩托数量逐年增加,但现有充电桩已无法满足群众的日常充电需求,大家要么把电动车从电梯推上楼到家中充电,要么从民房或者楼房里私拉电线进行充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

1.在公共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比如停车场、景区等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增设充电桩,方便市民充电。

2.今后建设的小区或公共场所在报建过程中,将充电桩建设纳入审批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基础设施予以配套,与小区其他设施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将充电桩的安装纳入改造范围。

3.对已建或在建的场所适时给予财政补贴,同时,吸引民营资本入驻建设,从而降低政府前期投入,加快充电桩布局。

4.在各乡镇增设充电桩,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全覆盖。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自然资源局

签发人:王显放
安自然资函〔2023〕293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 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66号)收悉。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

随着汽车电动化加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各地“新基建”的发力重点和方向,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局在项目审批、规划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化充电设施规划布局。配合市住建局编制完成了《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该规划结合新能源发展趋势,科学预测新能源汽车量,对中心城区停车场位置进行空间落位,同时明确了近期和远期建设时序,该规划经2022年第一次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为中心城区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依据。

二、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做好项目配建工作。依据《安康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新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应按照15%比例设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车位;老旧小区改造按扩建、新建的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所有新建、扩建、改造的建设项目均应配建不低于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自行车车位30%的充电设施。我局在项目规划审查时,将充电设施配建作为审批要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配建。目前中心城市已在高客站、江南公交总站、滨江大道等多个停车场配建汽车充电桩设施,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充电设施全覆盖。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复函
类别A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3〕50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第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安康市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关注及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我局非常认可。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大力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更有利于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城镇功能。近年来,安康市一直高度重视和支持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工作。一是启动了《安康市中心城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对中心城市充电设施现状进行调研摸底,对充电设施建设场所进行进 别行规划布局,目前规划正在编制当中。二是大力实施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全市新能源机动车辆数量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实际情况,2023年全市分解下达新能源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659个,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持续推进当中。三是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当中,完成充电设施前期场地预留、管网预埋、线路接口预留等工作,便于后期由业主委员会自行选择第三方企业进场经营。四是协调安康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掘交通道路点位,启动乡村道路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已启动前期调研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对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情况予以支持。一是加快完成《安康市中心城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印发、实施工作,同步将督促各县(市、区)编制当地充电设施规划。二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县(市、区)完成年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三是对接发改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包装充电设施项目,积极争取中省补助资金。四是协调交通部门,加快乡村道路充电设施项目调研、包装、落地等工作。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签发人:王珣
安发改能源函〔2023〕34号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 建 议 的 复 函

类别:B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发改能源函〔2023〕34                   签发人: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号

    

 

李海燕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指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充换电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也“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重要保障,也是落实能源消费革命的具体措施。随着近几年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日益普及,加快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成为广大新能源电动汽车用户关注的热点。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以国网安康供电公司、特来电为代表的各类企业积极参与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在我市中心城区、各县城、高速公路服务区、部分乡镇布点建设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截止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共约83座、充电桩共约784台(公用699台、专用85台),建成使用的电动汽车私人充电桩约407台。安康中心城区范围内已累计建成40余座公用、专用电动汽车充电站,基本覆盖江南、江北、城东、高新等区域,基本形成5分钟充电服务圈,中心城区广大电动汽车客户充电便利度得以提升。安康境内高速服务区已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电动汽车客户绿色出行。

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水平,逐步建成智能高效、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市政府2022年6月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文件,明确了15项重点推进工作,总体分为强化规划引领、分行业推进、完善制度保障三大部分。在强化规划引领方面,主要针对市、县两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明确了编制工作任务,中心城市(含安康高新区、恒口示范区)布局规划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编制,县(市、区)布局规划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编制,通过规划落实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选点与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无缝衔接,全面做好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点、电网建设用地和电力廊道的衔接保障。在分行业推进方面,主要针对全市公共停车场、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交通领域、加油(气)站、居民小区等领域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中心城市各行业领域建设任务由市级各行业部门牵头落实,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建设任务由当地县级政府负责落实,并对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明确了量化目标,其中:公共停车场要设置15%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按照10%比例在自有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按照15%比例设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城市公交、出租和大型物流场站要全覆盖并适度对外开放,加油(气)站增设充电基础设施,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制度保障方面,为鼓励和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公共充电设施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分类管理、安全监管、优化审批和智能化建设等问题,分别在价格、收费、公共充电车位差异化管理机制、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审批及提升智能化水平等方面明确了机制保障。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既定工作部署,我市专门成立全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同步建立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调度推进机制,定期统计并通报各领域、各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抓紧抓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统筹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实际,合理预测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确定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原则,遴选可新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场所,谋划并实施更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相关用地、财政、税收等要素保障及支持政策,努力营造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环境,不断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同时,市发改委也将持续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照既定工作目标任务加快各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规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安康市发改委   0915-3231832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