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1 14:38作者:贾耀卿 许海昌来源: |
紫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以建设“平安紫阳、法治紫阳、和谐紫阳”为目标,积极探索新时代做好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大司法监督力度,有效增强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县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司法监督工作机制。以建立健全司法监督机制为抓手,着力增强司法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并通过了《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一委两院”办法》《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紫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行使监督权的主体及监督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作了规范,明确司法监督的范围。同时,积极探索司法监督工作的新方式,试行司法监督工作满意度测评,有效增强了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和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及钻研业务的自觉性,使司法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大兴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结合司法监督工作实际大兴调查研究,先后对全县法律服务行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况、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县司法局开展工作评议。在调研、执法检查中突出重点,注重内容、方式、结果公开,上下联动在县镇同步开展,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落实整改,保障和促进司法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
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先后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关于民商事审判改革情况、关于执行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执行检查工作情况、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扩大了司法监督的覆盖面,增强了审议工作的针对性。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司法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接待群众来访等方式,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更为有效的监督。近年来,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庭审12件、参与80余人次。同时,督促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增强司法民主,保障裁判公正。
认真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加大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定期梳理信访件并进行综合分析,确定重要信访件,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督办。一方面主动联系司法机关询问了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落实情况。另一方面以评议、审议为载体,督促司法机关落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重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步向信访人反馈司法机关对信访案件所涉事项的解释,帮助信访群众分析原因、解决诉求,减少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