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医生是最贴近农村群众的健康守护人,是保障农村群众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委在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方面做了以下努力和探索。
一、多措并举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一是严格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根据中省相关工作条例办法,我委制定印发《安康市村卫生室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新注册、注销及执业资质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乡村医生队伍的进入和退出管理,规范了从业管理。二是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为充实我市乡村医生队伍,解决乡村医生后备不足问题,我委主导,
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安康市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即按照“村来村去”的原则,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3年制农村医学专业学生定向培养。2017年至今,我市宁陕、石泉、岚皋、旬阳、汉滨、紫阳、汉阴、恒口等县(市、区)先后以政府办名义出台了《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实施方案》,采取“定额补助、订单培养、定向就业”方式,依托本地医学院校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本地生源开展村卫生室订单定向医学生(含中医)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名定向培养生完成学业走上工作岗位,33人在校学习,2023年计划招录105人。通过乡村医生定向培养,使得未来的乡村医生能实现本土培养,本土就业,切实解决县域内乡村医生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村医队伍建设。三是积极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意见》精神,目前已有7名符合条件的医学大专毕业生申请逐步到岗。通过多种方式培养,一定程度充实了乡村医生队伍。
二、多路并进逐步落实乡村医生养老待遇。一是积极保障在岗村医养老政策落实。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问题,2016年,我委积极主导,由市政府办出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落实即乡镇卫生院统一为村医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配套资金由县区财政统筹解决。2017年至今,汉滨区、汉阴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市、白河县均由卫健、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出台了《乡村医生参加养老待遇实施方案》,石泉县按照人员类型分类逐步解决,平利县今年已落实村医养老补助财政预算资金,即将
出台政策文件,均由财政出资给予符合年龄在岗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乡村医生或超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给予1000-4500元/人/年不等的养老资金补助。二是严格落实离岗人员待遇。严格按照《关于对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人员发放养老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卫农发〔2009〕523号)要求,积极为具有农民身份曾正式受聘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过满60周岁以上(含60岁)的卫生人员办理养老补助,并每年按照要求逐年提高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城乡居民养老金加工龄补助的办法发放养老补助。省、市、县系列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落实,提高了乡村医生待遇,逐步落实了村医养老保障,一定程度解决了村医的后顾之忧。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乡村医生群体的关注,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机制,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落实,为乡村医生搭建留得住、能发展、有保障的舞台,鼓励、吸引更多有志青年投入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中,为我市的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