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 ||||||
编号 | 58 | 领衔代表 | 刘小兰 | 办理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石泉县紧扣“西部第一蚕桑产业大县”发展定位,以其雄居西北蚕桑第一大县和优越的自然条件、突出的产业特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立足山清水秀的生态优势和鎏金铜蚕文化底蕴,坚持高位推动、龙头引领、融合发展、联农带农,聚力做大做强蚕桑优势产业,形成了“一产奠基、二产支撑、三产引领”的桑蚕产业集群。自2017年开始石泉县依托“鎏金铜蚕”文化品牌打造金蚕小镇,塑造了“金蚕文化”、打造了“鎏金铜蚕·丝路之源”品牌。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尤其是精干劳动力不断流入城镇,当前农村面临的问题不断凸显: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弱势群体占据多数,社会矛盾和撂荒田地增多,部分镇村主导产业发展不均衡,抓新抛旧,不能做到产业持之以恒长期抓,传统稳定的经济产业发展乏力。 建议: (一)以蚕桑壮大集体经济,凸显一村一品。建议出台一村一品扶持奖励措施,将蚕桑产业纳入村集体经济发展主导产业范畴,现在脱贫攻坚结束后进城人员较多,撂荒的桑园村集体可集中流转,建立村级工厂吸纳“归雁”返祖倒包施行集中经营,这样就达到了村社、农户多方共赢的目的。 (二)实行蚕桑养殖保险,兜底保障蚕农收益。建议将蚕桑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范畴,对农户养蚕开展保险业务,让广大农户都可以享受政策性保险的最低保障。因为蚕桑不仅有稳定民心,吸纳弱势群体就业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作用,更具有保障低收入农户稳定经济收入的绿色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