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当前位置:安康人大 > 建议公开 > 正文
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名称 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编号 58 领衔代表 刘小兰 办理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16 类别 B
正文

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石泉县紧扣西部第一蚕桑产业大县发展定位,以其雄居西北蚕桑第一大县和优越的自然条件、突出的产业特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立足山清水秀的生态优势鎏金铜蚕文化底蕴坚持高位推动、龙头引领、融合发展、联农带农,聚力做大做强蚕桑优势产业,形成了一产奠基、二产支撑、三产引领的桑蚕产业集群。自2017年开始石泉县依托“鎏金铜蚕”文化品牌打造金蚕小镇,塑造了“金蚕文化”、打造了“鎏金铜蚕·丝路之源”品牌。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尤其是精干劳动力不断流入城镇,当前农村面临的问题不断凸显:留守的老人、妇女和弱势群体占据多数,社会矛盾和撂荒田地增多,部分镇村主导产业发展不均衡,抓新抛旧,不能做到产业持之以恒长期抓,传统稳定的经济产业发展乏力。

建议:

(一)以蚕桑壮大集体经济,凸显一村一品。建议出台一村一品扶持奖励措施,将蚕桑产业纳入村集体经济发展主导产业范畴,现在脱贫攻坚结束后进城人员较多,撂荒的桑园村集体可集中流转,建立村级工厂吸纳“归雁”返祖倒包施行集中经营,这样就达到了村社、农户多方共赢的目的。

(二)实行蚕桑养殖保险,兜底保障蚕农收益。建议将蚕桑养殖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范畴,对农户养蚕开展保险业务,让广大农户都可以享受政策性保险的最低保障。因为蚕桑不仅有稳定民心,吸纳弱势群体就业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作用,更具有保障低收入农户稳定经济收入的绿色产业。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徐杰
安农函〔2023〕202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 建议的答复函

刘小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蚕桑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蚕桑产业是我市的传统产业,更是石泉县长期坚持发展的县域农业主导产业。近年来,为激发蚕农蚕桑产业发展信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市、县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扶持政策。2021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蚕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每年统筹不低于500万元资金支持蚕桑产业发展;2022年市政府将蚕桑纳入六大特色产业,在乡村振兴产业扶持、园区认定、龙头企业培育、项目申报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支持;特别是为支持石泉蚕桑产业发展,成功推荐了省级蚕桑产业园和池河镇蚕桑产业示范镇建设,陆续获得两千万元支持,2023年评选为全市蚕桑产业重点镇,申报了“金蚕小镇建设项目等。尤其石泉持续支持蚕桑产业,出台了《石泉县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蚕桑丝绸产业链长制方案》以及巩固衔接产业奖补办法,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蚕桑全产业链发展促进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关于建议“以蚕桑壮大集体经济,凸显一村一品”的答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2〕22号),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政策措施,各地成功探索出“三联机制”型、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委托经营型、劳务服务型等多种发展模式,有效拓宽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路径近两年石泉县支持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织依托产业项目扶持资金,在全县蚕桑重点村建设了一批小蚕标准化共育示范点、大蚕养蚕工厂,村集体采取返租倒包经营模式,组织村民发展蚕桑产业;2023年石泉县支持建设蚕茧生产溯源系统,不断紧密“企业+村集体+养蚕大户”的利益纽带关系,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参与一村一品蚕桑产业发展。目前,汉阴县平梁镇兴隆佳苑蚕桑合作社、汉滨区沈坝镇桥头村顶峰蚕桑合作社、石泉县池河镇明星村蚕桑合作社已按照集体经济管理模式将蚕桑产业纳入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模式和运行效果已成为典型案例在省、市各层面宣传推广

二、关于建议“实行蚕桑养殖保险,兜低保障蚕农收益”的答复

2022年,石泉县已将蚕桑产业纳入养殖保险试运行,张种保额800元,按保额4%收取蚕农张种保险费32元,试运行三年后才能纳入财政保险。2023年,石泉县协调项目资金补贴50%蚕种保险费用,收取蚕农张种保险费16元。通过石泉率先开展的蚕桑养殖保险试点工作,为全市的推广做了很好的尝试和示范,我们将积极推动该项保险在全市的推广,全力申请将蚕桑养殖保险纳入农业基本保险范畴。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在推进蚕桑产业发展中加大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和科技服务持续推进蚕桑产业高质量转型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安康蚕桑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安康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