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财政局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
建议的答复函
荆钟代表:
您在安康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县域普通高中倾斜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高中阶段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重要环节,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对学生来讲,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积累知识,积累经验,开阔自己的视野,提升自己的能力,是行为习惯养成的最为重要的时期,对于人的一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种能力也就会得到锻炼、培养和提高,这些也都会内化为学生的素质,能够达到我们进行高中教育的目的。
下面根据您的建议,现结合市财政局的职责职能将我们已经完成或者已经列入计划即将开展的工作答复如下:
一、全市普通高中建设和资金投入情况。
我市按照“普高职高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配优普通高中资源,完善职业教育功能”的思路统筹分配县域财力,持续加大高中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一是全面落实高中免学费政策,“十三五”以来(2016-2022年)共落实高中免学费资金8.87亿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2.89亿元;二是坚持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全市共投入16.8亿元,对25所高中进行了提升改造与合并,新建高中2所。目前全市共有普通高中29所,其中省级标准化普通高中24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这是全市教育十三五规划以来的建设成果。
二、您在建议中提出“市级层面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对市内已经启动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县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助推我市普通高中提振发展”和“加大对石泉中学迁建项目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我们认为此建议站位高,思谋远,也符合高中建设发展方向。2022年,我市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校舍面积3.6万平方米,采购设施设备1800余台件套,完成投资1.85亿元,市二中改扩建、岚皋中学改扩建、平利中学改扩建、白河高级中学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用,汉滨区高井中学新建、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改扩建等一批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恒口高中迁建、镇坪高中迁建、石泉中学迁建等一批重点项目抓紧办理前期手续。
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按照“中央引导、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原则和市对县(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县区是高中建设的主体,承担资金筹集的主体责任。从2022年起,市级不再统筹中省高中建设资金,而是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县区学校发展情况及学生人数等因素将资金直接下达至县区。2022年已安排拨付全市高中建设资金5080万元,2023年拨付380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石泉高中建设资金180万元,2023年490万元。建议石泉县要统筹各类资金,全力保证石泉中学的建设完成。
目前石泉中学迁建项目已列入《安康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清单》《“十四五”普通高中教育项目建设规划》《安康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在今后几年项目建设期内,市财政局将充分考虑石泉县本级财力状况和学校建设投资巨大的实际,积极协助石泉县向中省争取项目资金补助,确保石泉高中迁建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您在建议中还提到:“市级层面加大对基层高中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教师补偿机制和鼓励机制。强化教师队伍的培训和研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我们认为此建议符合《陕西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对高中经费保障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近年来市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高中建设投入力度。经统计,2022年全市教育投入 65.19亿元,普通高中投入10.31亿元,占比15.81%,普通高中资金投入占比由2021年的8.94亿元提高至2022年的10.31亿元,投入资金逐年增加。
一是全面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政策。按照省级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建立起科学规范、权责明晰、区域均衡、运转高效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管理机制。全面保障普通高中教育各项经费按相关标准保障到位,目前全市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标准按照国定标准为每生每年24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执行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按照中、省、市、县分担比例已全面落实到位。根据教育经费保障相关规定,市级以下政府没有权限擅自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如果地方财力达到一定水平,需要提高保障标准,要逐级申报到国务院批准。
二是积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市着眼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要求,推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含特岗教师随着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优先支持逐渐补足配齐各级各类教师,持续支持城乡中小学校园长、教师培训“国培”“省培”计划,教师“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市选派千余名骨干校(园)长、万余名教师参加域外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达12万人次,实施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着力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支持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支持实施中小学教师走教计划,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认真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制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发放办法,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及时予以兑现,提高了乡村教师生活待遇。
三是积极落实教师待遇。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陕教〔2020〕79号),文件中明确“实现所有县(市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安康市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拓宽至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为了让教师更好的全身心投入到教学之中,市财政局一直以来对于教师的待遇问题十分重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合相关部门将省厅文件进行了转发并要求各县区按规定执行,据近三年统计,所有县区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都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四是关于建立健全教师补偿机制和鼓励机制的建议,需要向您汇报的是: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各级财政对各级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承担全部责任,中省市财政根据财力和各项因素已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了财力补助。建议您按照现行财政管理现状给县政府加强汇报和沟通,通过县本级来解决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问题,进一步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教书育人的热情,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安康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人:陈蒙 联系电话:323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