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支持G210石泉县城至桦柳树梁公路建设的建议 | ||||||
编号 | 8 | 领衔代表 | 赵明翠 | 办理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办理状态 | 待评价 |
签发人 | 许伟 | 签发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16 | 类别 | B | |
正文 |
关于支持G210石泉县城至桦柳树梁 公路建设的建议
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汉中界)段,是安康联通汉中方向的重要通道。全线有15公里路段沿江而建,坡陡路窄弯急,技术指标较低,且从一级水源地经过,来往车辆密集,特别是每天约有50至100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给汉江水质安全带来巨大隐患。为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和汉江水质安全隐患,我县积极配合市交通局,多次现场踏勘,并赴省衔接汇报,最终确定了改线方案,线路起于G210石泉县城过境线,穿城关镇枫树村、曾溪镇高坎村,跨汉江后沿旧路拓改至桦柳树梁汉中界,全长13.6公里,路基宽8.5米,总投资6.1亿。目前,在市交通局的牵头主导下,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但也存在着四个方面问题,亟待市级层面统筹协调,一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预计可争取资金2.37亿元,缺口资金达3.73亿元需地方配套,但我县财政运行异常艰难,实难承担;二是按照现行公路管理体制,G210石泉至桦柳树梁(汉中界)段老线的产权及养护责任主体均为市公路局,若由我县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一定程度上会加大项目建设协调难度;三是市交通局已主导完成了项目工可研、用地预审与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手续,后期交由我县实施,需作进一步的手续变更,将会延缓项目建设进度;四是按照改建方案,该项目需新建1座2477米隧道、1座1047米深水基础大桥,我县现有技术力量无法满足,若聘请第三方机构,势必会进一步增加工程造价。 为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加强技术力量统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建议: 市直相关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进度,争取早建成早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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