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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部新法规全票获批
发布时间:2023-12-01 17:40
作者:骆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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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这两部法规将分别于2024年3月1日和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将在收到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文件后,向社会公布法规全文。
《安康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规定》是我市首部灾害防御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聚焦我市暴雨特点和山区实际进行“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共二十三条,重点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职责、预警发布与传播措施、响应措施、保障措施等进行明确和细化,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突出应急响应机制建设,推动构建完善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为进一步做好暴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安康市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填补了我市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条例》共二十一条,重点规定了汉调二黄艺术的保护传承对象,界定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在汉调二黄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中的职责,就汉调二黄艺术基础设施建设、艺术人才保护和培养、汉调二黄剧目创作及其普及和宣传等进行规定,对进一步促进汉调二黄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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