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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民风建设代表小组活动
发布时间:2023-12-04 16:34作者:陈 丽 崔世芳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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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促进人大代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研究思考,踊跃献计献策,为岚皋新民风建设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岚皋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民风建设代表小组活动,对全县新民风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欧阳周菲,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伏虎,县政府副县长杨乐同志参加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蔺河镇茶园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了解了文明实践典型培树、新民风建设情况,到城关第二小学了解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

随后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组织学习了《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县民政局汇报了新民风建设工作情况,与会代表立足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对新民风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新民风建设是一项常抓常新、永无止境的系统工程,是时代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更是群众的期盼,一定要充分认识新民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围绕新民风建设内涵,加强宣传引导,开展综合治理,树立良好的乡风民风,为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精神动力和民风保障。要深化道德评议带动新民风,推动移风易俗涵养新民风,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新民风,开展文明创建培育新民风,加强诚信建设塑造新民风,推进依法治理弘扬新民风。新民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群众性、基础性和广泛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上下齐心,合力推进。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是依法积极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大代表要带头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做新民风建设的表率,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最紧密的优势,积极宣传《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新民风建设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寓监督于支持当中。通过坚持不懈地同向发力,为“和美岚皋”建设展现人大代表担当、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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