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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09:36:21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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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落实区一院棚改工程,切实解决消防通道的建议
名称 关于尽快落实区一院棚改工程,切实解决消防通道的建议
编号 283 领衔代表 余祖财 办理部门 市住建局 办理状态 待评价
签发人 许伟 签发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03 类别 B
正文

关于尽快落实区一院棚改工程,切实解决消防通道的建议

现状: 区一院消防通道建设工程作为重点民生工程,于 2019年 9 月被列进安康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市城投公司于 2022 年 3 月因缺乏资金为由“甩锅”,长达2 年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经多次反映,市政府周耀宜副市长于2022 年 9 月 29 日组织召开专项会议,专题研究中心城区棚改征迁、安置有关问题(安康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第五十八次办公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关于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棚改遗留问题,市城投公司负责,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先行筹措 407.4 万元资金,尽快兑付已签订协议 7 户的房屋征收补偿款,化解 7 户长期上访问题汉滨区政府负责,尽快完成剩余 19 户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但至今仍未得到落实,严重影响民生工程进程,签订协议的 7户老百姓因得不到兑现,导致矛盾和风险在进一步加大,给党委政府带来了潜在的负面影响。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市政府组织专班,将区一院棚户区改造工程抓实、抓到位,确保区一院消防通道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


复函
类别B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签发人:谢成彦
安住建函〔2023〕706号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6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区一院棚改工程,切实解决消防通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消防通道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共需征收搬迁公产38户,私产55户,共计3396.78平方米,需补偿安置资金3802万元。为解决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新建大楼消防通道问题,经市棚改办研究同意,将医院东门55户房屋纳入兴安一期棚改范围实施。2019年11月汉滨区第一医院和市城投公司签订《安康中心城市兴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汉滨区第一医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市城投公司负责筹集棚改国家开发银行贷款3000万元,区第一医院自筹802万元,协议签订后将802万元汇入城投指定专户。截止2021年底,已签订房屋征收协议36户(其中2021年10月签订7户居民房屋征收补偿资金407.4万元至今未兑付),剩余19户因资金问题,项目征迁工作处于停止状态。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为妥善解决后续问题,市棚改办与区政府、市城投公司、汉滨区一院先后进行多次座谈沟通,并形成处理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2022年9月29日经市政府副市长周耀宜召开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第58次)确定:关于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棚改遗留问题,市城投公司负责,继续履行相关协议,先行筹措407万元资金,尽快兑付已签协议7户征收补偿款,化解7户长期上访问题;汉滨区政府负责,尽快完成剩余19户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因今年市城投公司资金调度困难,7户征收补偿款迟迟未予兑付

为推动解决补偿款兑付及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市棚改办按照市政府专项办公会议精神,于2023年12月8日组织各相关部门,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市城投公司筹集418.68万元资金,12月20日前拨付区征安办,区征安办负责向7户兑付征收补偿款;剩余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交由汉滨区政府负责,市城投公司不再承担。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协调督促市城投公司与汉滨区政府确保此项工作尽快落实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棚改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依然期待您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