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16:13作者:崔世芳来源: |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您单位推荐的《为爱履职 用心尽责》在‘我是崇德向上岚皋人·我为文明岚皋做代言’主题宣传活动中荣获优秀代言短视频……”3月4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获得了县委文明办、县创文办的联合表彰。在此之前,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过“四个最美”最佳志愿服务机关称号,一名机关干部荣获首届岚皋“文明市民”称号。
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巩固深化省级文明机关创建成果,在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以片区为单位,积极参与岚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务实的举措在社会治理、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实效。
自荣获省级文明机关称号以来,岚皋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每年都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为标准,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乡村振兴、环境保护、扶老助残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孟石岭镇、武学村、罗景平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联建联谊活动,对标对表,按时完成测评体系所列任务。
为进一步丰富机关干部文化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打造“四个机关”添砖加瓦,有的放矢在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各项活动,增加干部职工之间互动交流,活跃机关文化氛围,提升机关整体凝聚力和向心力,展现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按照共驻共建和“五同机制”工作要求,定期组织机关包联干部到片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落实“四包”责任。常态化入户开展创文宣传、问题整治和志愿服务,落实创文工作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行动,保证片区创文工作稳步推进,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