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安开展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改工作调研
发布时间:2024-04-19 19:20作者:刘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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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姚靖江带领调研组来我市开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改工作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立根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汉滨、紫阳、汉阴、石泉、宁陕等区县,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广泛征求《办法》修改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安康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受到了国家的高度关注。
调研组指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命运。当前,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呈现新趋势、新特点,为进一步适应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省人大常委会把《办法》修改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任务来抓。调研组希望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持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制机制,压紧压实保护责任,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抓实经费保障,完善综合治理措施,融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落地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幸福成长营造更好环境,为推动新时代陕西未成年人工作取得新成效贡献安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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